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夫妻关系证明;离婚协议中涉及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和债权债务证明;离婚协议书及财产处分清单;公证员认为应提交的其他证件和证明材料。关于离婚协议公证办理需要哪些材料的问题 一、离婚协议公证办理需要哪些材料 1、当事人双方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及结婚证 2、子女的户籍证明 3、离婚协议草稿 4、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材料,如房地产权证、车辆行驶证、存单等 5、公证员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6、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二、离婚协议公证的程序、流程有哪些 在办理离婚协议公证时,夫妻双方当事人必须本人亲自到场,不能委托他人代理,具体的程序是: 1、审查当事人的身份及行为能力、意思表示。 2、审查离婚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及协议内容 (1)询问离婚双方当事人是否自愿离婚,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 (2)审查当事人的婚姻状况,未成年子女是否作了妥善安排 (3)宣传法律,询问双方当事人对共同财产的处理意见。 (4)询问双方当事人对债权债务的处理意见。 (5)询问双方当事人对探视权的约定。 3、出具离婚协议的公证书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