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是不需要到民政局盖章的。只需要夫妻双方签字,然后到其中一方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登记手续,领取离婚证即可。离婚是指夫妻双方通过协议或者诉讼解除婚姻关系,解除夫妻之间的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行为。 一、离婚协议盖章去哪里盖 1、协议离婚,双方签名就发生法律效力,不需要到民政盖章; 2、如果双方想到民政拿离婚证,在离婚证上才盖民政婚姻登记处的公章。协议书不用盖章; 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条 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二、离婚都要什么手续 1、离婚双方当事人提交证件和相关证明材料: (1)婚姻登记员讲明婚姻法关于登记离婚的条件并询问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 (2)离婚双方当事人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的签名,必须由声明人在监誓人面前完成; 2、夫妻双方亲自在离婚协议上签名,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 (1)协议书夫妻双方各一份,婚姻登记处存档一份; (2)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进行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填写《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离婚证; 3、婚姻登记员颁发离婚证,在当事人双方均在场时; (1)核实双方姓名、出生日期、离婚意愿; (2)告知双方领取离婚证后的法律关系以及离婚后与子女的关系、应尽的义务,以及离婚协议纠纷的处理及法律救济途径 (3)见证当事人本人亲自在《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当事人领证签名或按指纹”一栏中签名,当事人不会书写姓名的,应当按指纹在结婚证上加盖条型印章并注明“双方离婚,证件失效”。 (4)婚姻登记处将注销的结婚证退还本人; (5)将离婚证分别颁发给当事人双方,且当事人应当在收到离婚证和告知单后,在送达回证上签名; (6)登记员向双方宣布:取得离婚证,解除夫妻关系。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