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出户口需要准备哪些资料?(居民户口管理法律要求)
一、立案审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申请人需要向原籍地派出所提出迁移户籍的请求,并提交相关材料以进行立案审查。
二、书面申请
在立案审查之后,申请人也需向原籍地公安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并在该申请表上注明其个人身份信息及详细的目标地址。同时还需提交有效身份证明材料以供核实。
三、租房合同或购房产证等证明文件
如果是租住新地址,则需要附上用于说明新住址情况的租赁协议或者租赁合同;如果是自己拥有物业,则更应当持有购置产权证等土地使用许可证件。
四、公安机关认为必要时要求补充其他材料
按照公安部门相应制度,若审核流程中发现问题或资料不完整导致无法通过审核,则可能会被指示到柜台前缴纳罚款并重新递交相关资料,在特殊情况下则可能寻求该市级警方领导批准处理。
五、注意事项:
1.申请人需确认自身已办理婚姻登记,否则在申请迁出户口时会遇到困难。
2.若为未成年人,则还需要父母双方协同前往派出所处理手续,并一起签署迁移协议以获得公安部门的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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