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大家婚姻观念的民主,女子独立性增强,经济能力,就业力的平等,离婚现象已较为常见。对于夫妻难以生活,感情已经彻底破裂,在离婚时因不能达成协议而走上诉讼离婚;也有很多人是和平“分手”,在双方达成离婚协议即办理离婚手续,这种情况方便、快捷。因为大家缺乏法律知识,不知道怎样写一份较为完善的离婚协议,这会引发日后的纠纷。在本文中,笔者提出以下建议望大家注意。 离婚协议书应当写明双方当事人的离婚意思表示,子女抚养、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及债务处理等协议事项。协议的内容应当有利于保护妇女和子女的合法权益。 所谓"离婚意思表示"即夫妻双方都同意离婚。所谓"子女抚养"即子女随哪一方共同生活,也即子女抚养权归谁。多个子女的,要分别注明。子女跟随一方共同生活,另一方应支付抚养费,抚养费的多少由双方协商,但必须明确,抚养子女的一方放弃抚养费的也应当注明。所谓"财产及债务处理"系指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分割的问题,必须明确哪些财产归谁所有,如有共同债务,则应注明由哪一方承担,双方分担的,应注明哪一方分担多少。所谓"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是指如果夫或妻一方生活困难的,对方应给予经济上的帮助,以何种方式帮助或帮助多少,应写明,如不存在该情况,也应注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