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需要说明的是,户口迁移证是由住户在迁移过程中,凭借相关经办机关出具的证明,在搬迁期间凭资料申请出具的证明文件,其中包括住户的身份证、搬迁过程中的租赁合同、户口本和其他个人资料等,这些证明文件证明了住户的搬迁过程,但户口迁移证有一定的有效期,一旦有效期到期,就会出现户口迁移证过期的情况,此时,住户就需要重新办理户口迁移证,但办理的过程是有程序的,具体程序如下:

一、首先,住户需要携带有效的身份证,和搬家时租赁企业出具的租赁合同,到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进行登记,按照要求填写搬家申请表,并缴纳相关费用;

二、然后,派出所将会根据住户的申请表,出具搬家证明,并将住户的相关资料递交到原户籍所在地的户籍管理机关,由其审核完成后,再将住户的户口本、户口迁移证等证明文件,递交给住户;

三、最后,住户就可以将户口迁移证交给新户籍所在地的户籍管理机关,经审核登记后,新户籍所在地的户籍管理机关将会根据住户的申请,出具户口迁移证,并且给予有效期,至此,住户就可以在新户籍所在地正常使用户口迁移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