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宕昌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既做到了案结事了,又让当事人真切感受到了司法的温暖,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2020年5月10日,哈达铺镇下罗村张某在王家村被王某驾驶的货车撞倒,致张某腿部受伤严重,司法鉴定为十级伤残。经了解,张某已经64岁,为退伍老军人五保户,受伤期间行动不便,由镇村两级组织派专人照顾,由于调解未果,张某出院后提起诉讼,案件立案后我院领导高度重视,院长王晓铭第一时间就案件情况进行了解,并作出部署。法院依法判处王某赔偿张某医疗费、误工费等共计6万余元,但判决后,王某并未履行判决。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我院执行干警第一时间对被执行人王某进行了网络查控并冻结其名下银行存款6万余元。2022年2月11日,在执行局干警的耐心劝说下,被执行人王某终于悔悟并承诺于2022年2月17日前给付案款。

 

 

2月17日,在法院执行干警和哈达铺镇政府工作人员以及双方当事人亲属共同见证下,被执行人王某给付赔偿金共计6万余元。申请人在收到赔偿款后,对法院和镇政府工作人员共同执结案件非常感激,他表示:感谢法院、党和政府对我的关怀,使我的合法权益及时得到了维护!

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明细表(交通事故诉讼案例分析)

 

群众利益无小事。在今后工作中,宕昌法院将持续加强人性化执行,加大执行力度,强化执行措施,充分运用调解、和解等手段,全力维护群众合法利益,尤其是低收入人群及弱势群体的切身利益,强化人民调解、人民执行力量,朝着“切实解决执行难”目标奋勇前行,为维护全县社会和谐稳定做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