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法典中还建房怎么界定是婚前财产 建房日期在结婚证之前就算婚前财产,建房日期在结婚证之后就算婚后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夫妻个人财产】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二、婚前财产离婚时给对方可以吗 婚前财产离婚时给对方是可以的。 虽然说婚前的财产,离婚后对方是不可以主动要求分割的。但是婚前财产离婚时是可以给对方的; 婚前财产是指在结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经取得的财产。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不管是动产还是不动产,是有形财产还是无形财产,只要合法取得,就依法受到法律保护。 一方的婚前财产是指一方婚前已经取得的财产,包括动产和不动产。一方婚前财产可分为以下4类: (1)个人所有的财产,如工资、奖金,从事生产、经营取得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资本收益以及其他合法收入。 (2)一方婚前已经取得的财产权利,如一方婚前取得的债权等。 (3)婚前财产的利息,包括个人财产婚前利息。 (4)一方婚前以货币、股权等形式存在,而婚后表现为另一形态的财产。 我国民法典规定,如果还建房的建房日期在结婚证之前就算婚前财产,建房日期在结婚证之后就算婚后财产。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都是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