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在工作的过程当中一旦发生意外而导致受伤的话,必须要办理工伤手续才可以,但并不是每个员工都可以申请办理工伤手续,在办理工商手续的过程中,涉及到生产待遇的申领补助,下面来和小编了解一下邯郸伤残待遇申领受理条件有哪些?

 

一、邯郸伤残待遇申领受理条件有哪些

 

完成劳动能力鉴定

 

 

二、邯郸伤残待遇申领法律依据

 

1:法律法规名称:《工伤保险条例》;依据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6号;条款号:第三十五条等;条款内容:

第三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第三十六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2:法律法规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依据文号:主席令第35号;条款号:第三十八、三十九条;条款内容:

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第三十九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以上就是关于邯郸伤残待遇申领受理条件有哪些的详细说明和介绍,根据以上的文章内容我们就知道了,再申请伤残待遇,申领的过程当中需要满足哪些法律条件?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到你,如果还有其他不懂的法律问题,欢迎随时咨询小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