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法律层面来看,如果没有征得拆迁户的同意,在违反拆迁户意愿的情况下没有达成协议,拆迁方将房屋拆除为违法行为。这样,只要拆迁户不签字,拆迁户不敢拆房的想法是正确的,但这种想法也对拆迁户造成了致命的伤害,拆迁户认为只有签字后,对方才能拆房,但他们不知道除了签字拆迁还有其他情况可以拆除。   司法强拆   司法强制拆迁的前提是,当双方在规定时间内程序进行,当双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就补偿协议达成协议时,申请房屋拆迁决定的市、县ZF将根据补偿计划作出补偿决定,目的不是为了短期达成协议而延迟拆迁进度。   拆迁户收到补偿决定后,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未提起复议、诉讼或者履行决定义务的,拆迁方可以依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这种情况下,法律会认为拆迁户对补偿没有异议,拒绝搬迁,会被贴上类似老赖的标签,被合法拆除。   我们代表的许多案件都是这样的。拆迁户认为,只要拒绝签字,对方总有一天会妥协,但他们从未想过的是,司法司法强制拆迁已经太晚了,即使他们通过律师提起救济,因为拆迁户不懂法律,无法合法执行。   非法拆迁。   换句话说,拆迁方以拆迁非法建设的名义拆除拆迁户的房屋。无论拆迁户因什么原因无证或者证件不全,一般都会被拆迁方视为违法建设,作出限期拆迁决定或者责令交出土地。因为拆迁户不懂法律,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提起有效复议或者诉讼,最终会被视为违法建设。   违法拆迁   目的很明显是为了快速拆除拆迁户的房屋,程序没有法律依据。在这种情况下,无论拆迁户同意与否,签字都会被拆除,事件发生的突然拆迁户无法阻止和收集证据。   除了上述拆迁方法,还有很多手段,所以拆迁户认为只要不签对方就不敢拆房子的想法只是理想的。在实际拆迁中,拆迁方不会按照套路出牌,拆迁户也不能太死板地把握某一条规定,与拆迁方抗衡。暂时拒绝签字只是表明自己的态度,也是维权的开始。在拒绝签字的同时,还需要其他维权方法的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