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知道,打官司就是打证据。谁的证据充分,谁赢的可能性就大;谁的证据不充分,甚至证据缺失,无论你自己认为多么有理,在法庭上那都是有理说不出。换句话说,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拿到裁决的时候,满腹的愤怒但又无法解决。 那么有一些人,为了自己的利益,往往会伪造证据,或者说直接做假证据。那么对于伪造的证据和假证据,如果说我们没有一双火眼金睛,不能够有效辨别的话,官司就输了。并且,输得非常非常的冤。 我见过很多当事人,他们说判决书上所说的证据,有一些证据就是伪造的,有一些证据就是假的。可是如何来证明它们呢?今天我就来告诉大家,伪造证据和假证据究竟是什么概念?我们如何辨别?如果做伪证和做假证的话,将要承担什么样的法律后果? 伪造证据,实际上就是制造虚假证据材料的行为,包括模仿真实证据而制造假证据。比如说,模仿别人的笔迹,或者凭空捏造的证据;以及对真实证据加以变更、改造,使其失去或者减弱证明作用的情形,都称为伪造证据。 伪造主要是指,在真证据上做假。而假证据指的就是,证据本身就是假的、凭空捏造的。伪造证据,既包括伪造刑事证据,也包括伪造民事证据;既可以是伪造对被告人不利的证据,也可以伪造对被人有利的证据。 比如说,犯罪嫌疑人为了逃避罪责,或者嫁祸他人,而故意制造虚假的书证、物证,伪造犯罪现场;或者为包庇同伙,而做虚假的陈述。证人或鉴定人,因与当事人或案件结局有利害关系,而提供虚假的证言,或制作不符合事实的鉴定结论。勘验检查人员,因受利诱、威胁,而制作不符合事实的勘验检查笔录。被害人因为某种动机,而做虚假的陈述等等。这都属于伪造证据。 伪造证据,属于妨害司法机关正常活动的行为,依法是应当受到追究的。我们有帮助毁灭和伪造证据罪,它主要是指,帮助毁灭伪造证据,唆使、协助当事人隐匿毁灭伪造证,情节严重,这种行为都属于帮助和伪造证据罪。 对这些假的证据,对这些伪造的证据,我们该如何进行辨别呢?事实上,我们说假的它就是假的,假的真不了,真的假不了。这是咱们老百姓,通常情况下所挂在嘴边上的话。那么假的怎么才能真不了呢? 实际上,我们所需要做的就是层层证伪,像抽丝剥茧一样,对每一个我们怀疑有假的证据,都拿出其他的证据,来进行一一的证实,或者是一一的剥去它的伪状。那这是需要耗费很大精力的,也是需要律师的非常强的专业能力。 在有的时候,就是真的假不了。我们将一些真的证据,再给它固定,再给它锁死,也同样是通过其他的证据,形成强大的证据锁链,来证明哪些证据是真的。当把假证据剥去了伪装,当把真证据做到铁证如山的时候,我们的这个官司离赢也就不远了。 当然,辨别假证据的另外一个最重要的技巧就是:尊重事实,懂得常识。因为很多证据,它是违反我们最基本的日常生活常识的。所以对这样的证据,我们一眼就可以看穿。我们来辨别它的时候,那也同样是需要用日常生活经验。 所以对于假证据的具体的辨别,往往需要结合每一个具体的案例。假如说你的案件中,你认为有假证据,那么不妨来到国咨律师事务所,咱们好好地聊一聊。真正的抽丝剥茧,把它们的伪装和画皮一一地揭开。 (本文根据北京国咨律师事务所首席顾问曹保印【曹说法·冤假错案系列】视频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