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本来是一件好事,但很多人都被拆迁问题所困扰,比如最常见的,和拆迁方签订了拆迁协议,对方一直不履行,怎么办?今天我们就来聊聊上海市华荣律师事务所代理过的案件!   基本案情:   张女士和拆迁方在2013年9月29日签订《房屋征收产权调换协议书》,将张女士拥有的位于育林街一委,面积为85.28平方米的房屋调换为怡佳五期某小区2栋3单元508号,面积为:89.43平方米的房屋。在该协议第五条第二款中明确约定,拆迁方在2014年12月30日前应将协议中安置房屋交付给张女士。但截至现在,拆迁方只是对张女士所有房屋进行了拆迁,并未建成协议中的安置房屋,拆迁方已无法履行合约内容。 签了补偿协议对方不执行协议怎么办( 拆迁协议不履行协议怎么起诉)   面对这种情况,张女士多次找对方沟通都没有结果,无奈之下找到我们,希望能帮帮她,尽量减少自己的损失。   律师观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七十八条“被告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本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第十一项规定的协议的,人民法院判决被告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责任”。   故我方认为,本案中由于拆迁方的原因导致协议无法履行,所以拆迁方应当按照同等地段楼房的市场价赔偿张女士房屋价值损失。   但是拆迁方却认为,自己不是故意不履行,只是发生了意外才不能继续履行的。   我们根据张女士提供的信息,进行了2个月的证据收集,最终通过激烈的法庭质证后,法院判定,拆迁方违约,赔偿张女士264万。   而且由于拆迁方延期交付房屋,给张女士产生安置过渡费等一系列合理的费用,最后我们成功获取28万补偿。   拆迁协议是拆迁中很重要的一环,如果发生纠纷,可能成为胜诉的关键证据。   华荣律师专注拆迁13年,成功帮助了很多当事人,我们总结了以下3点成功的经验分享给大家。在拆迁案件中,当事人第一时间收集的证据很关键;如果证据不足,那后期的问题就是如何收集证据,这也是难点;而且发生拆迁问题,律师介入的时间越早,对当事人越有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七十八条“被告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本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第十一项规定的协议的,人民法院判决被告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协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七条“原告请求解除行政协议,人民法院认为符合约定或者法定解除情形且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可以判决解除该协议”、第十九条“被告未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行政协议,人民法院可以依据行政诉讼法第七十八条的规定,结合原告诉讼请求,判决被告继续履行并明确继续履行的具体内容;被告无法履行或者继续履行无实际意义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被告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给原告造成损失的,判决被告予以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