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目前为止,是不能在网上起诉离婚的,只能在网上预约立案,预约成功后还要当事人亲自到法院到立案大厅,由立案大厅进行审查,对于符合立案条件的,给予立案。如果双方不在同地居住的,则按“原告就被告”的原则,原告要到男方的所在地提出诉讼。法院通过开庭审理,作出准予离婚或不准予离婚的判决。 网友询问: 离婚能否从网上进行办理?要如何办理离婚? 重庆坤凌律师事务所黄骊律师解答: 不可以在网上办理离婚。目前我国对离婚的规定是:1、离婚有两种解决方案,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2、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3、当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4、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部门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5、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6、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离婚是夫妻双方依照法律规定解除婚姻关系的行为,根据《民法典》规定,离婚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 重庆坤凌律师事务所黄骊律师解析: 离婚是一种重要的身份变更法律行为,同时还涉及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法律关系,尽管因当事人对离婚所持态度不同,可以选择协议离婚或诉讼离婚,即使离婚时有人代理诉讼,离婚双方一般也应亲自出庭。但无论采取哪种方式离婚,都不能直接在网上办理离婚手续,而必须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离婚登记或到人民法院出庭参加诉讼。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1.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经过冷静期后,发给离婚证。 2.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黄骊律师简介 中共党员,重庆周立太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律师。2010年毕业以后一直从事公司法务工作,2015年至今在重庆周立太律师事务所担任律师。工作踏实,严谨细致,责任心强,有较强的法律专业功底和法律事务处理技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