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印发了一个《关于依法惩治袭警违法犯罪行为的指导意见》,这个指导意见中有如下规定: 一、对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民警实施下列行为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五款规定的“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应当以妨害公务罪定罪从重处罚: 1.实施撕咬、踢打、抱摔、投掷等,对民警人身进行攻击的; 2.实施打砸、毁坏、抢夺民警正在使用的警用车辆、警械等警用装备,对民警人身进行攻击的; ······ 教唆、煽动他人实施袭警犯罪行为或者为他人实施袭警犯罪行为提供工具、帮助的,以共同犯罪论处。 对袭警情节轻微或者辱骂民警,尚不构成犯罪,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应当依法从重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二、实施暴力袭警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在第一条规定的基础上酌情从重处罚: 1.使用凶器或者危险物品袭警、驾驶机动车袭警的; 2.造成民警轻微伤或者警用装备严重毁损的; 3.妨害民警依法执行职务,造成他人伤亡、公私财产损失或者造成犯罪嫌疑人脱逃、毁灭证据等严重后果的; 4.造成多人围观、交通堵塞等恶劣社会影响的; 5.纠集多人袭警或者袭击民警二人以上的; 6.曾因袭警受过处罚,再次袭警的; 7.实施其他严重袭警行为的。 实施上述行为,构成犯罪的,一般不得适用缓刑。 这是由三个部门联合出台的“指导意见”,按道理说各地应该会像其他“运动”一样掀起一波严惩暴力袭警犯罪的高潮,可是,遗憾的是,六哥看到的却是这些“欲加无罪何患无辞”的对暴力袭警犯罪嫌疑人不起诉的理由: 1、某地,疫情期间民警接110报警出警抓获两名贩卖劣质口罩的成年人,其中一名19岁的男子拳击、抱摔三名出警民警并致一名民警轻微伤。 近日,当地检察院认为该男子“辨别是非能力和自控能力需要进一步锻炼”、“有望考上大学”和“登报道歉、向环卫工人捐赠口罩”三条理由,决定对该19岁犯罪嫌疑人“不起诉”。 2、某地,疫情期间民警接110报警出警抓获聚众打麻将多人,民警遣散麻将局并准备收缴赌具,一名19岁男子见状推搡民警,将民警警服撕烂,面对随后到来的增援民警,该名19岁男子抱摔出警民警,致其头部撞墙、手部受伤。 近日,当地检察院以犯罪嫌疑人“情节轻微”、“初犯、偶犯、认罪态度好”和“今年要参加高考”三条理由,决定对该19岁犯罪嫌疑人“不起诉”。 3、某地,疫情期间按照政府统一要求对外地返回人员进行统一隔离,犯罪嫌疑人拒不配合,辱骂工作人员,并撕毁民警警服、咬伤另一名民警右手,其父亲也见状欲持铁棍殴打民警,被民警抢夺下来制止。 近日,当地检察院认为父子二人“如实供述”、“后期配合隔离”、“向民警赔礼道歉”三条理由,决定对父子二人“不起诉”。 4、某地,疫情期间按照政府统一要求外地返回人员需要居家隔离,一家人我行我素照常外出,无奈政府工作人员请来警察对一家人进行劝说。劝说过程中,一家三口的女主人不听劝阻拒戴口罩,并恶语相向、扯掉民警的口罩,咬伤民警左臂,随后其儿子上前拳击辅警面部、耳部,在丈夫欲上前击打民警时,被及时制服。 近日,一家三口人的处理结果公布:男主人未被起诉,儿子因“暴力行为较轻微”、“归案后认罪悔罪态度较好”和“为即将毕业的某全日制职业技术学校大三学生,刚刚获得一份工作······谋份工作实属不易”三条理由,也未被起诉。一家三口的女主人因在值班律师的见证下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而喜提缓刑,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5、某地,一位民企老板与前来干活的工人因琐事发生冲突并阻碍施工,民警出警后,犯罪嫌疑人对劝阻的民警实施暴力殴打,致其左手被打成轻微伤。 近日,当地检察院认为“考虑其系民营企业经营者,依照《关于民营企业及经营者轻微犯罪依法免责免罚清单》要大力支持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使民营企业和经营者尽早摆脱诉讼纠缠的要求”、“犯罪情节轻微”、“认罪认罚”三条理由,决定对打人的民企老板不起诉。 学生“单打”被不起诉,父子“双打”被不起诉,一家三口“混合打”被不起诉,穷人袭警被不起诉,富人袭警也被不起诉,不知到底还有多少暴力袭警的人还可以得到“黄马褂”、“豁免权”?这些只是地方检察院自己宣传出来的暴力袭警后“不起诉”的案例,我想这些也可能只是冰山一角。 为何在三部门联合承诺严惩暴力袭警后,反而对暴力袭警的人打击力度却越来越宽松了呢? 六哥是一个经常被找麻烦的公号,对于原因,我简单说三点吧: 1、“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实施后,体现“战果”的需要;2、找不到宣传亮点,“另辟蹊径走温情”的需要;3、你懂的。 那这是不是意味着今后执法、司法人员因为公职身份在执法时被侵犯后就“活该受着”呢? 可不是如此,在前些日子,某地一个法院的判决让六哥也很关注。 4月3日,某县法院审理了一起扰乱法庭秩序案: 2019年11月15日,一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零十日,犯罪嫌疑人认为刑期过重,拿起自己脚上穿的拖鞋砸向法官,导致法官“脸上被砸出一道红印”。 犯罪嫌疑人虽事后也表现出了“后悔”和“认罪认罚”,但因为他扰乱了法庭秩序的行为,他又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再加上他因盗窃被判处的刑罚,最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罚金一千元。 哈哈哈,估计很多朋友会骂六哥太坏了,虽然同样都是在执法、司法中被打,但那是法官,哪有可比性啊。 对于一线警务人员来说,我们该怎么做呢?如果是我,我可能会这么做,不知道大家是否赞同: 1、执法中做好自我防护和自我保护,出警时,单警装备要带,特别是催泪喷剂和执法记录仪,出警选择中立,尽量不和他人争执,但面对有袭警苗头的人,保持距离,尽量远离,提前警告,该出手时就出手,我们要做“事中的强者”而不要做“事后的怨妇”,拳头打在自己身上,疼在家人心里,其他人别指望,所以,不要把希望寄托于事后外人会帮你很好的处理上,尽量避免发生被袭击事件。 2、我不惹事但不代表我怕事。一旦执法中被暴力袭击,事后一定要及时就诊、及时鉴定、拷贝出警录像,并将这些证据保存于自己手中,不要轻易交给外人原件或唯一件。 3、当自己被暴力袭击“被不起诉”后,尽快自己找律师对犯罪嫌疑人的行为进行民事诉讼,以个人身份申请民事赔偿。官司打的赢打不赢无所谓,能判赔偿多少钱无所谓,我要表明一种态度,我要宣告一种尊严,让打我的犯罪嫌疑人和相关部门都知道:“我不是好欺负的”、“我不是好糊弄的”、“我不是没有脾气的”。与其自己生闷气,不如让所有处理不公的人谁也别舒服。 可能六哥太较真,所以我才会在自己被诬告后,直接找到了纪委书记要求为自己正名;可能六哥太死磕,所以我才会在嫌疑人用12345要挟我后,加班熬夜也要依法对其进行处罚。大环境可能会让很多人直不起腰来,但我绝对不允许在自己能力范围内的小圈子里活的窝窝囊囊。 最后,送上一部电影中六哥最喜欢的一句台词:人,一定要靠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