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未尽子女抚养义务,子女不可以拒绝赡养。找法网提醒您,赡养义务并不具有相对性,并不能因为父母未尽抚养义务而拒绝履行赡养义务,但如果有其他赡养人的,子女可以适当减免赡养义务。 免赡养协议无效。 父母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具有人身专属性,不以对方的付出为前提,而是基于双方特殊的身份关系。赡养父母是子女强制性的法定义务,不得附加任何条件,不得任意放弃,非因法定事由不能随意免除。父母与子女之间的血缘关系在法律上是无法断绝的,除收养关系外不能解除。断绝父母子女关系、人为排除子女对父母赡养义务的协议有违公序良俗和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属无效民事行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赡养义务具有强制性。我国对于赡养老年人是法律规定的强制性义务,对于不履行赡养义务的子女,老年人可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请求人民法院依法解决。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四条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同时,该法七十三条规定,“老年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害人或者其代理人有权要求有关部门处理,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有法律问题可以点击下方小程序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