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合同本身属于电子数据,而电子数据属于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证据形式之一。最新出台的《电子签名法》中也认可了数据电文符合书面形式,并且认可了电子签名的合法效力。因此,在劳动仲裁、诉讼中,电子劳动合同与书面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但是在司法实践中,由于电子劳动合同属于电子证据,囿于其易篡改、不易保存等特性,在举证方面存在一定的难度。通常我们的做法是:请签订的电子劳动合同所在的第三方平台出具相关证明,证明用人单位无法自行修改或者篡改电子劳动合同相关内容,或者对签署电子劳动合同的全过程进行公证,以证明该电子劳动合同是由员工本人签署。 除此之外,在实际操作中除签订电子劳动合同外,也建议公司正常保存员工的社保记录或其他可以与电子劳动合同相印证的证据,以形成完整的证据链,避免电子劳动合同成为孤证,降低其效力被仲裁、司法机关否认的概率。 更多关于劳动人事纠纷劳动仲裁的问题大家可继续留言,涉及隐私可关注后私信。#法律咨询 #劳动仲裁 #劳动法 #广西律师 #南宁律师 #劳动人事 #劳动合同 #电子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