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是维系人身财产安全的 一条重要“生命线” 这条“生命线”是否畅通 直接关系着大家切身利益 但是 有些人却恶意拨打110 无端辱骂、威胁接警员 大量占用“生命线” 近日 洛阳公安依法处置 多起恶意报警、辱警案件 行政拘留3名违法行为人 案件一 2021年10月12日18时许,汝阳县局110指挥中心接警员接到一男子报警,“报警”男子自称在蔡店村某地,说话言语不清、语无伦次,且出言不逊、满嘴脏话辱骂接警员。在接警员劝阻无果后,又连续7次拨打110电话对接警人员进行辱骂。 为避免该男子骚扰电话过度占用接警通道,汝阳县局蔡店派出所民警迅速出警处置,并将醉酒滋事的违法行为人张某敏(男,51岁)控制。经查,违法行为人张某敏于12日下午和朋友喝酒,连续喝下近500毫升白酒后已酩酊大醉,因在酒桌上劝酒失败心里不痛快,便频繁拨打电话报警滋事,为泄私愤又多次辱骂110接警员。 目前,违法行为人张某敏已被依法行政拘留。 案件二 2021年2月以来,偃师区岳滩镇某村村民刘某酒后发泄情绪,先后15次冒充他人名义拨打110电话谎报警情,严重扰乱110报警平台的正常秩序。10月15日,偃师分局岳滩派出所民警将违刘某抓获。 经审讯,刘某对其酒后谎报警情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违法行为人刘某被依法行政拘留十日。 案件三 2021年9月7日至10月12日期间,偃师区大口镇某村村民崔某因每次醉酒后都给其外出打工的妻子打电话,其妻子嫌烦拒绝接听。崔某恼怒之下便频繁拨打110报警,在明知该问题不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的情况下,仍多次报警,并辱骂110接警员。 10月13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之规定,违法行为人崔某被依法行政拘留十二日。 如何正确使用110 110受理报警的范围: (一)刑事案件; (二)治安案(事)件; (三)危及人身、财产安全或者社会治安秩序的群体性事件; (四)自然灾害、治安灾害事故; (五)其他需要公安机关处置的与违法犯罪有关的报警。 110受理求助的范围: (一)发生溺水、坠楼、自杀等状况,需要公安机关紧急救助的; (二)老人、儿童以及智障人员、精神疾病患者等人员走失,需要公安机关在一定范围内帮助查找的; (三)公众遇到危难,处于孤立无援状况,需要立即救助的; (四)涉及水、电、气、热等公共设施出现险情,威胁公共安全、人身或者财产安全和工作、学习、生活秩序,需要公安机关先期紧急处置的; (五)需要公安机关处理的其他紧急求助事项。 对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以外的非紧急求助,110报警服务台接警工作人员应当告知求助人向所求助事项的主管部门或者单位求助,并视情予以必要的解释。 110受理投诉的范围: 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正在发生的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公安机关督察条例》等法律、法规和人民警察各项纪律规定,违法行使职权,不履行法定职责,不遵守各项执法、服务、组织、管理制度和职业道德的各种行为。 如何正确拨打110: 如使用固定电话、移动电话,不拨区号,直接拨110,即可接通所在地公安机关110报警电话。同时,报警电话为昼夜开通、免费服务,手机停机也可拨打。 报警需保持冷静,准确描述自己的位置,客观描述发生了什么事情,如实反映事件的实际情况,不夸大,不歪曲;同时报完警后要保持电话畅通,方便民警联系,如无特殊情况,报警后应该在报警地等待民警。报警时如果不清楚具体位置,可告知身边能看到的标志性建筑物、能听到的声音等,认真听110接警员的询问,根据接警员的提问来回答是最好、最直接的办法。 虚报警情、骚扰110将受到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二十三条第一款规定,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如恶意拨打110报警电话或报假警,依照扰乱公共秩序行为处理。 警方提醒 110是维系人民群众 人身财产安全的一条重要“生命线” 这条“生命线”是否畅通 直接关系着大家的切身利益 恶意拨打、骚扰110、辱骂110接警员 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