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流程大致如下:1、申请人或者其代理律师查询和了解被申请人人的相关财产线索;2、拟写强制执行申请书,提交到执行法院;3、法院在7天内决定是否立案;4、立案后,进入执行程序,查询被执行人名下的财产,采取不同的执行措施。可能是冻结被申请人人银行账户、拍卖被申请人名下的房屋等等,待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内容全部执行完毕,执行结案。 【适用法条】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 法院执行。 第二百四十一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 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 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第二百四十二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 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 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 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 单位必须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