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对我们每个人来说都不是一件小事,所以对对方的人品和家庭都要多加考量。甚至有的时候,彩礼都收了,领证的日子也快到了,领证当天因为对方迟到,就不想和对方结婚了,听起来荒唐,但是这种情况也是常有的。 这个时候,有人就想问了,彩礼都收了,我是不是要退回去啊?我要是不想退还彩礼犯法嘛? 对于这个问题呢,北京有这样的一个案子。 在这起案件的就是女方与男方订婚后,却没有嫁给男方。然后男方就要求女方要退还彩礼,谁知道呢,女方却拒绝返还。而且男方多次索要都没有成功,于是就把女方告上了法庭。经法院审理,女方败诉,却仍然拒绝返还彩礼,法院只好对女方采取强制措施,据说女方已经退还彩礼。 在法律的层面呢,我给大家解释一下,为什么法院判决女方败诉: 结合《民法典》及司法解释的规定,如果有以下三种情形之一,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法院应予支持: 1)双方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2)双方已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给付彩礼,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根据法律规定,如果女方拒不返还彩礼,被男方起诉,经法院审理败诉后仍不返还,情节严重的,即有可能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这是非常严重的法律后果,如果双方最终没有缔结婚姻,说明你们缘分不到,作为婚姻律师,建议还是要及时返还彩礼,避免被法院采取强制措施。 我是易轶,你的婚姻律师,有关婚姻家事的问题,欢迎你找我来聊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