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西安女性职工产假规定休多少天?配偶陪产假多少天? (一)正常分娩的,休产假98天,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二)难产或者实施剖宫产手术分娩的,增加产假15天; (三)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根据2016年《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职工合法生育子女的,在法定产假的基础上增加产假六十天,同时给予男方护理假十五天,夫妻异地居住的给予男方护理假二十天。女职工参加孕前检查的,在法定产假的基础上增加产假十天。 女职工生育孩子满一周岁前,所在单位应当严格依照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保证哺乳时间并提供哺乳条件。所在单位确因特殊情况无法保证哺乳时间并提供哺乳条件的,经单位与本人协商,可以给予三个月到六个月的哺乳假,哺乳假期间比照生育津贴标准发给津贴,不影响晋级、调整工资,并计算工龄。职工在婚假、产假、护理假期间按出勤对待,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综上所述,陕西省陪产假规定是这样的:陕西省是根据男女双方的具体情况来确定的,如果男女双方是共同居住的,应当给予男方十五天的陪产假,但男女双方是异地居住的,应当给予男职工二十天的陪产假,因为男女双方如果是异地居住的话,那么男职工回去进行陪产和照顾老婆是要花时间的,然后在假期结束时,也要花时间回来,那么在路上就要花很多时间,那么多给几天,才是公平的。 2、流产了产假是多少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 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3、产假期间工资及生育津贴如何发放? 用人单位参保的女职工休产假时,按国家规定的产假天数享受生育津贴待遇。符合省、市规定的其他增加产假期间的工资待遇,由用人单位发放。 4、婚假是多少天?含不含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酌情给予一至三天的婚丧假。根据2016年《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四十八条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在结婚登记前参加婚前医学检查的,在国家规定婚假的基础上增加假期十天。根据陕西省卫计委关于印发《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实施中有关问题具体应用指导意见的通知,婚假、护理假不含公休日和国家法定假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