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目前在我国没有前科消除制度,因此这些记录都会伴随当事人终生的。但上述前科记录不是对任何人都开放的,只有司法机关或者律师在办理刑事案件时,报请有权机关审批后,记录才对外提供。 人一旦犯了罪,留下案底后,不单单是对自己有影响,对家人也确实是会存在一定的影响,俗话说,“坐牢影响三代”也就是由此而来。 1.案底对刑满释放后的影响 按常理说,服刑人员刑满释放后,就已经是合法的公民了,但是在就业时,还是会受到很大的影响,这也是导致很多刑释人员再次犯罪的极大诱因。 政府单位这些工作暂且不提,肯定是无缘了。 就近些年来比较受热捧的,很容易入行的行当,例如网约车,外卖员,也都是没法做的。 虽然网约车平台还有外卖平台规定了某些刑事犯罪的犯罪类型不可以从事此行业,但是在现实中,只要是有刑事犯罪记录的,就是被一刀切,像是这种入行门槛比较低,只要肯付出劳动,就可以获得报酬的工作,都不可以做,剩下可以考虑的工作也就只有是进入一些小厂,或者私营企业了,在很多招聘的简介中,也都是会加上一条无不良嗜好,无违法犯罪记录,虽然这些小企业没有办法查询是否有案底,但是他可以要求开无犯罪记录证明,即使不要求开无犯罪记录证明,在心里也是有一块石头。 2.案底对家人的影响 对于刑释人员来说,对自己的限制忍忍也就过去了,只要遵纪守法,还是会找到适合自己的工作的。 但是对家人的影响是令刑释人员最为头痛的。 刑事犯罪留下的案底,可能会影响到子女的参加公务员考试、征兵、银行、国企、事业单位、军校和警校等的政审,不能通过政审,就无法通过公务员考试、当兵、到银行、国企、事业单位上班,无法考入军校和警校。 不同地区政审标准不一,但是发现有下列情形的通常不予录用。 1、有配偶、直系亲属(三代以内)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或十年以上徒刑且正在服刑,直系亲属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被判处危害国家安全罪等情形,报考政法机关的; 2、有配偶、直系亲属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正被立案审查,有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正在服刑等情形,报考相关政法机关的。 其实不管是入伍政审还是公务员政审,依照现行的法律规定来看,对子女是没有太大影响的,只要不是正在服刑,就不会有太大影响,但是在实际的政审中,会有人愿意承担这个责任,录用直系亲属有犯罪记录的子女吗?毕竟以后如果出现了问题,还是要被追责的。 3.前科消除制度 在近两年的两会上,已经有人大代表提出了建立“前科消除制度”,例如朱征夫,肖胜方。 “请问,哪里有重新做人的机会?”一位“轻罪前科人员”在写给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律师协会会长肖胜方的信中问道。 巧合的是,来自三个不同地方的“轻罪前科人员”都给肖胜方写了信,最长的信有8页纸,不约而同反映同一个问题——在前科报告制度下,一些犯过轻罪的人一辈子都被打上“罪犯”烙印。 “这是一个必须关注的群体和问题。”肖胜方说,我国具有犯罪前科的人群绝对数庞大,其中大多数人犯罪的主观恶性并不明显,多数为过失犯罪(如交通肇事罪)或较轻的经济犯罪。在现行前科报告制度下,犯罪前科将会伴随他们一生。因此,他在今年两会拟提交《关于我国刑法增设成年人犯轻罪之前科消灭制度的议案》,建议适时修法增设成年人犯轻罪前科消灭的法律规定,消除已改过自新前科人员的“罪犯标签”,保障其合法权益。 最后,愿前科消除制度早日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