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广安市金融工作局、中国人民银行广安市中心支行、广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等部门联合印发《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十条措施》(以下简称措施),促进房地产业高质量发展。据了解,该政策措施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3年5月31日。 这十条措施涉及合理优化土地供应、分期缴纳土地出让金、优化审批验收管理、优化预售许可条件、加强公积金政策支持、提高地下车位使用效率、加强金融信贷支持、加大货币安置力度、加快“问题楼盘”处置、优化房地产市场环境。 在合理优化土地供应方面。该措施要求合理把握土地供应规模、结构、节奏和时序,有序推进不同区域的住宅、商业、办公用地供应。严格执行“净地”出让,在城市新区或沿江沿河地段合理推出一批低容积率、低密度、高绿地率的宗地,探索推进“四代房”建设,带动全市住宅小区整体品质提升。 措施还提出优化审批验收管理。采取开辟绿色通道、限时办结、每月公示审批验收项目办理情况等措施,确保房地产项目各审批验收环节高效推进。 设计方案按规委会专家委员会审议意见修改完善后,规委会原则上在1个月内完成审议。严格执行工程项目“并联审批”与“联合验收”制度。 措施还提出加强公积金政策支持。外地公积金缴存职工在本辖区内购买自住住房的,不再受户籍限制,享受与本市缴存职工同样的公积金贷款政策。 夫妻双方均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借款人,最高贷款额度由40万元调整为50万元;单身或夫妻单方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借款人,最高贷款额度由35万元调整为40万元。 二套房贷款首付比例由40%降低至30%。优化公积金贷款楼盘项目合作条件,楼盘项目“五证”齐全即可申请办理公积金贷款项目合作,项目合作可采取分栋方式进行。 措施还提出规范路面停车行为,科学设置路面机动停车位,适时推行城市道路停车差别化分类计时收费。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和物业公司将闲置的地下车位按合理价格租赁或临时对外停放,提高小区地下车位使用率。 上游新闻记者 徐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