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暴力不仅包括身体暴力,还包括性暴力、精神暴力和经济控制。受害者不仅是妇女,还有儿童。如果有一天,家不再是一个温暖的港湾,而是噩梦的源泉,我们应该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来捍卫自己权利。 家庭暴力的定义是指家庭成员之间的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和频繁虐待、恐吓造成的身心伤害。如果家长在教育孩子的时候,只是偶尔的,轻轻的,打一下孩子,那这种程度还不到家暴的范围;但是如果家长经常殴打孩子,伤情达到轻伤以上,就可能涉嫌家暴。 实施家庭暴力应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行政法律责任,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家庭暴力尚未构成犯罪的,可以拘留15天以下,200元以下的罚款或警告。 刑事法律责任,严重家庭暴力构成刑法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虐待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侮辱罪等罪,最高可处以死刑。 打孩子 法律依据: 《反家庭暴力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反家庭暴力法》 第三十三条 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反家庭暴力法》第三十四条 被申请人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人民法院应当给予训诫,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十五日以下拘留。 《反家庭暴力法》第三十五条 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未依照本法第十四条规定向公安机关报案,造成严重后果的,由上级主管部门或者本单位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