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法律规定,目前在我国注册成立公司的类型只有两种: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那么什么是有限责任? 股份有限公司与有限责任公司的区别(公司名称中的“有限责任”是什么意思) 公司在法律上是具有独立的人格,与公司股东一样是独立的主体,当注册成立时就在法律上与它的股东不是同一人格了,可以独立从事经营活动和独立承担责任。 就好比孩子长大成人之后,父母从法律上就可以不承担抚养的义务,孩子就要独立自主地讨生活了。 根据法律规定,公司是以它的全部财产对它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而股东是以出资额为限承担法律责任。 比如,甲乙共同注册成立公司,注册资本是100万,甲乙分别出资50万,且均是认缴出资,出资期限是2050年,在此之前是不需要将100万的资金出资到位的。后经过10的经营,公司资产累积到了500万。在公司对外承担责任时,比如公司后来对外负债1000万,公司是需要以全部500万资产承担责任,而两个股东是需要将100万的注册资金出资到位来承担责任,此时这有400万债务没清偿,则两个股东不需要再承担清偿责任,而公司因资不抵债应当依法进行破产清算,并最终在法律上消失。 所以,法律上的有限责任针对的是股东应承担的责任,而不是公司自己应承担的责任。这与其他企业类型是不同的,比如个人独资企业,企业的资产与投资人的资产是混同的,投资人是需要以个的全部资产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个体工商户也是同样的情况。 所以现在成立有限责任公司的越来越多。 一人有限公司是指公司的股东只有一个人,这个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组织。这是一类相对比较特殊的有限责任公司,最主要的特殊性在于,如果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与他个人的财产相互独立,则股东需要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这就突破了公司股东承担有限责任的限制。 所以现在很多人注册公司时,均尽量避免单个人作为股东,起码会有两个以上的股东。 形式上看,这类公司是普通的两个以上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但在司法实践中存在被认定为一人公司的风险。因为夫妻财产具有同一性,利用夫妻共同财产注册设立的公司,公司资产来源同一,与普通的有限责任公司并不相同,因此司法实践中已有案例认定为一人公司。 如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与夫妻财产相互独立,则夫妻二人仍需要对公司债务以个人财产承担无限责任。 有限责任是为了鼓励更多的人从事相应的市场经营活动,只要你的活动是合法的,经营风险由市场进行调节和分配,不过多地苛责投资人。但如果利用有限责任从事违反市场规律甚至违法的经营活动,则可能不受有限责任的限制,仍然追究投资人的无限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