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东在线10月26日讯有网友反映,辞职后又找到了新单位,现在新单位要求提供社保缴费证明,应该去哪里开具? 烟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回复:您好!请您持身份证到社保大厅13号窗口开具社保缴费证明。如有不明确的地方,请咨询社保中心个人帐户科,电话2209279。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