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醉驾开庭前逮捕是否合法? 酒后驾车审判前逮捕是违法的。根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只有在采取取保候审不足以防止社会危险的情况下,才能予以逮捕。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只有在采取取保候审不足以防止社会危险的情况下,才能予以逮捕。危险驾驶罪的法定刑是拘役,因此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被拘留或者取保候审,但不能直接采取逮捕措施。只有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才能被依法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跑的,可以按照有关程序追逃、逮捕,不会怠慢犯罪。 抽血前逃跑要看呼气的酒精含量 为确保犯罪嫌疑人醉酒驾驶的证据确凿、充分,公安部制定的《关于公安机关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犯罪案件的指导意见》规定,交警在检查中发现机动车驾驶人涉嫌醉酒驾驶的,应当立即进行呼气酒精含量检测,涉嫌醉酒驾驶的,应当立即抽取血样,送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检验鉴定机构或者其他有资质的检验鉴定机构检验。 意见对逃避血液酒精检测的行为作出了特别规定。 “犯罪嫌疑人通过呼气酒精含量检测,达到意见规定的醉酒标准,但在采血前逃逸的,呼气酒精含量检测结果可以作为认定其醉酒的依据。”相关负责人表示。 为避免法律追究,如果犯罪嫌疑人在酒精含量检测前饮酒或在呼气,抽取血样,规定明确,饮酒后血液酒精含量检测结果将作为判定其是否醉酒的依据。如果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 mg /100 ml以上,则应视为醉酒。 在住宅区酒后驾驶构成危险驾驶罪 《意见》规定了酒驾重罚的八种情形,包括:造成交通事故并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在高速公路和城市快速路上行驶;驾驶载客营运机动车的;存在严重超员、超载或者超速行驶、驾驶无驾驶资格的机动车、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者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尚不构成其他犯罪的;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受到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究,以及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需要强调的是,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厂矿、校园、居民小区等辖区内的路段和停车场。如果相关单位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它们也属于“道路”范围。在这些地方酒后驾驶机动车构成危险驾驶罪。 醉酒司机不能随意侵犯自己的正常权利,虽然他们确实有过错,因为法律的目的是为了惩罚醉酒驾驶的司机,而不是惩罚他自己,所以除非是严重犯罪,否则在开庭前直接逮捕他们肯定不符合法律程序,如果司机不同意也是他们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