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胜区人民法院执行悬赏公告 (2019)内0602执1338号 申请执行人武增祥与被执行人李三明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提出悬赏执行申请。为最大限度地实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债权,提高执行效率,维护司法权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第一条第(五)项的规定,本院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财产线索提供书怎么写(请这样联系我们) 被执行人李三明,男,汉族,1965年9月9日出生,现住东胜区铁西学府花园A区1号楼2单元504室,身份证号:152701196509094836。 凡举报被执行人李三明财产线索(包括但不限于房产、土地、车辆、债权、银行账户、保险等具体明确的财产线索,申请执行人提供和本院已掌握的除外)并执行到位,按照执行到位额10%予以奖励。线索价值超出执行金额的,以实际执行到位金额10%予以奖励。如果不具备变现可能,按照10%份额按份共有(以申请执行人承诺的奖励比例为限)。两个以上举报人举报同一线索的,悬赏金由先举报一方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方共同获得,自行分配。 悬赏期限:本案标的全部执行完毕。 本院郑重承诺:将对举报人信息予以严格保密。 举报联系人:糜源远 举报联系电话:0477-8113531 特此公告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法院 2022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