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缅北淘金,日进斗金” “入职门槛低、包吃包住包路费” 听到这广告词,你心动吗? 偷渡罪一般判多少年(缅北“淘金”梦碎) 泰宁两男子抵挡不住诱惑 相约偷渡到缅甸 然而等待他们的 不是发家致富的美梦 而是法律的制裁 6月24日,福建泰宁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偷越国(边)境案件,两名被告人因犯偷越国(边)境罪,分别被判处拘役二个月,缓刑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基本案情 “听说缅甸那边很好玩,赚钱也快”。2018年7月,被告人龚某、李某和江某(另案处理)、鲍某(另案处理)四人从厦门乘坐飞机到云南西双版纳,后在当地某旅店员工的安排下,四人乘坐汽车前往云南边境与缅甸交界处,转乘皮划艇从一条小河偷越国(边)境到达缅甸境内。在缅甸境内找工作三个月无果,龚某、李某便在缅甸当地赌场的安排下从缅甸偷越国(边)境回国。2021年5月14日,被告人龚某主动投案;2021年5月20日,被告人李某主动投案。 法院审理 泰宁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龚某、李某违反国(边)境管理法规,结伙偷越国(边)境,情节严重,两名被告人的行为均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二十二条之规定,应当以偷越国(边)境追究其刑事责任。龚某、李某能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系自首,且认罪认罚,可以从轻处罚。根据两名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对社会危害程度,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承办法官对被告人进行教育,并希望二人亲述缅北经历,警醒更多人! 缅北地区并非“淘金”的天堂。国外一些电信网络诈骗集团假借高薪打工的幌子引诱境内人员偷渡,“打工人”一旦落入犯罪组织中,将被控制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人身、财产安全都得不到保障。此外,国境是出入国家的门户,出国、出境必须严格遵守国(边)境管理法规,出国务工也一定要通过合法途径。 文稿来源:泰宁法院 编辑:史梓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