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经审理查明的事实与公诉机关的指控一致,现在当庭宣判,判决如下:被告人周某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千元。” 被告人周某某当庭表示:“没有意见,不上诉。” …… 案件审理(审理10起案件仅用20分钟) 6月30日上午,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法院刑事速裁法庭在万州区公安局首次开庭,从开庭到判决全程仅用20分钟,10件适用速裁程序提起公诉的危险驾驶案件当庭宣判,周某某、佘谋谋、田某某等10人被判处拘役,并处罚金,被告人均表示不上诉。这也是区公安局、区检察院、区法院联合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理速裁程序案件以来,首次在公安机关执法办案中心集中开庭审理案件,真正实现轻微刑事案件“侦诉审”环节的全程提速。 今年3月,为深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区检察院、区公安局正式在区公安局执法办案中心挂牌成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承担检警协作配合和危险驾驶刑事案件集中审查起诉工作。 5月,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在区公安局、区法院共建的刑事速裁法庭基础上,增设了简案快办中心,集中开展危险驾驶案件的引导立案侦查、受理审查起诉、推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地、协商开庭审理等事项,从而“一站式”打通侦查、审查起诉、开庭审判三个环节,构建起“公检法”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简案快办协作新模式。 在此次集中开庭审理的10件危险驾驶案件办理中,区公安局、区检察院充分发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的重要作用,让办案效率大幅提高、办案程序规范便捷、办案质效得到充分体现。无论是在公安机关侦查环节,还是检察机关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环节,办案期限明显缩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审前羁押时间缩短,有效保障了案件当事人合法权益。而从区检察院受理审查起诉到法院判决,也仅用时14天。 “侦诉审”全程一站式办理,在充分保障被告人诉讼权利的同时,简化了办案程序,缩短了庭审时间,节约了诉讼成本,促进了社会和谐,实现了公正与效率的双赢。 “侦诉审”一站式办理中的刑事速裁法庭专门审理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罪认罚并同意适用速裁程序的刑事案件。 “刑事案件进入速裁程序后,虽程序简化,但被告人的诉讼权利不减。”区检察院一负责人表示,通常情况下,对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事犯罪,整个程序走完需几个月,现在通过“速裁”,案件办理全程提速,被告人的知悉权、程序选择权、获得法律帮助权等都得到充分保障,实现了司法公正与效率的更高效融合。 “区公安局、区检察院、区法院充分利用执法办案中心这一平台,对适用速裁程序的认罪认罚案件,公安机关快速侦查、检察机关快速起诉、法院集中审判并当庭宣判,真正实现高效率审判,进一步提高了刑事案件的审判效率,节约了刑事诉讼的司法资源。”区公安局一相关负责人表示, 该机制对深入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推动刑事案件繁简分流、降低审前羁押率、防范化解办案风险,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接下来,区公安局、区检察院、区法院将继续以执法办案中心为依托,密切配合,不断拓展“一站式”办理案件类型和范围,推动刑事案件办案质效进一步提升。 “侦诉审”一站式办案机制 即在公安机关执法办案中心建立派驻检察室、速裁法庭、值班律师工作室,对部分适用速裁程序的案件进行快速办理,一体化完成侦查、起诉、审判整个刑事诉讼程序,实现速裁案件“侦诉审”一站式办理。 具体流程为:区公安局在执法办案中心完成侦查工作后,及时将案件移送至检察院进行审查起诉;区检察院在执法办案中心设立派驻检察室,强化对刑事案件的全过程监督,规范了公安机关刑事侦查过程;区法院在速裁法庭对适用刑事速裁程序的案件进行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