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公安局椒江分局通报称,8月31日上午,椒江洪家“8.18”故意杀人案犯罪嫌疑人廖某发被押回椒江,案件顺利告破。   2021年8月18日,台州市椒江区洪家街道兆桥小区一窨井内发现一具高度腐败的未知名女尸。经勘查,尸体完整,系他杀。台州、椒江两级公安机关抽调精干力量成立专案组,经7天缜密侦查明确尸源,并锁定犯罪嫌疑人。   8月28日18时许,追捕组在湖南省凤凰县抓获犯罪嫌疑人廖某发(男,32岁湖南省凤凰县人)。经审查,廖某发交代了杀害妻子龙某霞(女,32岁,湖南省凤凰县人)并抛尸窨井的犯罪事实。目前,案件在进一步侦办之中。 杀人抛尸怎么判   法律上没有规定有杀人抛尸罪,杀人抛尸的,首先是要根据具体情节来定罪,然后定罪后再综合考虑量刑问题,不能一概而论。如构成故意杀人罪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