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5月,13个“十四五”国控考核断面优良率为100%,县级以上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保持100%;全市森林面积、森林覆盖率、森林蓄积量继续稳居全省前列……今年以来,韶关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向好,为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去年12月,韶关市第十三次党代会提出建设“六新”韶关目标,为韶关未来五年的发展找准方向,其中“建设生态环境优美的新韶关”排在“六新”首位。作为生态环境主管部门,韶关市生态环境局坚决扛牢政治责任,以“改革攻坚规范治理年”为契机,以生态保护为“主旋律”,主动担当作为,聚焦制约韶关高质量发展生态环境领域中的关键问题,运用多种思维方式和综合治理方法,进一步堵塞管理漏洞、规范权力运行、提升服务效能、优化营商环境。 加快开展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建立健全问题整改落实长效机制和常态化督察督导机制;污染减排和生态扩容两手发力,深化水环境综合治理;强化工业固体废物规范化管理,持续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整治……管、控、防、治相结合,韶关市生态环境局将改革攻坚规范治理贯穿工作全过程各环节,推动生态环境领域各方面各环节工作制度化、程序化、标准化,持续推动生态环境优化,切实守住韶关绿水青山。 高位推动 查问题、析原因、定举措 “我们梳理查摆出韶关市生态环境局牵头生态环境领域开展的5项治理任务,确定牵头领导、责任科室和配合单位,每月收集治理任务的落实情况,建立工作台账。根据规范治理新进展新情况,及时查问题、析原因、定举措,动态增补调整任务清单。”韶关市生态环境局“改革攻坚规范治理年”工作领导小组相关负责人介绍。 为统筹推进“改革攻坚规范治理年”各项工作,韶关市生态环境局成立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任副组长的“改革攻坚规范治理年”工作领导小组。此外,韶关市生态环境局在党组会上专题部署改革攻坚规范治理工作,要求各责任科室要按韶关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部署和局工作方案分工,确保“改革攻坚规范治理年”各项工作有力有序、落细落实。 把筑牢粤北生态屏障摆在突出位置,韶关市生态环境局制定了《韶关市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案》,不定期发布《韶关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情况专报》,持续跟踪问效,确保反馈问题真改实改。 多源共治 倾力推进“碧水攻坚战” 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既是广大韶关人民的愿望,也是韶关持之以恒的追求。根据韶关市委“改革攻坚规范治理年”的决策部署,为深入打好水污染防治攻坚战,韶关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制定了《韶关市深入开展碧水攻坚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明确了年度治理任务和分工,统筹推进城镇、农业农村、工业、船舶港口污染“多源共治”。从4月起,每月定期调度重点任务进展情况。 同时,韶关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开展地表水环境监测,印发1—5月《韶关市地表水环境质量专报》,下发1—5月《市区黑臭水体预警监测结果的通报》以及《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进出水水质问题的通报》,督促相关单位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工作任务。组织开展水质问题排查工作,对存在问题的流域及时提醒当地党委、政府落实水质整治。 抓农业农村污染治理。韶关市生态环境局总结始兴县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好的经验做法,向全市推广。编制了《韶关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攻坚行动方案(2021—2025年)》,纳入2022年市十件民生实事办理储备库的152个自然村,截至6月底,有77个自然村已完成建设,并投入试运行。 推进入河排污口和沿江岸线排查整治。截至目前,全市完成整改的排污口有113个,35个排污口正在整改,整治率为76.35%。 规范管理 优化执法方式,提升固体废物管理能力 加快推进韶关市生态环境执法全过程记录能力系统建设。印发《韶关市生态环境局2022年环境执法稽查方案》,评查各县(市、区)分局环境行政处罚案卷16宗。落实执法正面清单制度,开展非现场执法检查,利用在线监控检查企业66家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检查企业41家次,各县(市、区)分局和监测站开展联合行动190次,下达处罚决定书4份,处罚金额130.32万元。 加强固体废物(含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能力。韶关市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印发《韶关市2022年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方案》,落实年度工作要求,分解年度目标任务,积极部署韶关市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在华南装备园开展现场及线上固体废物管理能力培训,进一步提升区域固废管理能力。完成危险废物专项整治三年行动APP全部问题整改,不断提升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水平。有序推进《韶关市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指引》编制。 提高效率 深化生态环境领域“放管服”改革 企业环评审批办理时限大幅缩减;常态化开展服务企业接待日活动……今年以来,韶关市生态环境局进一步细化工作举措,以改革攻坚规范治理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受到不少企业家好评。 为深化生态环境领域“放管服”改革,韶关市生态环境局有序推进行政许可管理制度及审批程序规定等文件的修订。印发《韶关市生态环境局行政许可管理制度》和《韶关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程序规定》,进一步明确市、县生态环境部门分区管理行政许可事项,有效提升行政审批效率。为提高审批效率,韶关强化市县两级审批统筹协调。2022年1—5月,全市办理环评文件审批115份(市级31份,县级84份),排污许可证核发96份(市级56份,县级40份),夜间连续施工作业审批39份(市级5份,县级34份)。 下一步,韶关市生态环境局将全力推进生态环境质量稳中向好,有效提升生态环境治理能力,加快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以改革攻坚、规范治理全力做好2022年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确保韶关在高水平生态环境保护中实现高质量发展。 【南方日报、南方+记者】范永敬 【通讯员】邓婷 【作者】 范永敬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