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方起诉女方离婚,女方该怎么办   男方起诉离婚,女方不必惊慌,可积极应诉。双方可以委托律师处理存在争议的共同财产和小孩抚养权等纠纷,尽力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一方不同意离婚,或后悔签离婚协议,从而不履行协议义务,另一方可以提交离婚诉讼请求。起诉方可向被告住所地的法院提起诉讼,或在被告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所在地进行起诉。 男方起诉   二、男方起诉离婚女方可以要求啥赔偿   离婚可以要求的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符合这四种情况才可以请求离婚赔偿,也就是说必须是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有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四种情况才可以要求离婚赔偿。如通奸、嫖娼、偶尔的家庭暴力、偶尔的虐待家庭成员的行为都不能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一)物质损害赔偿是指因上述四种情况导致离婚,造成的物质上的损害。   1、重婚的,一方婚外性行为感染性病致使他方身体受到伤害,由此产生的医药费。为获得他方配偶不忠行为的证据而支出的费用等等。   2、家庭暴力情形下,物质损害包括由于身体、精神受到伤害而产生的医疗费,误工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等等。   3、遗弃情形,物质损害主要包括扶养费、家庭生活费当中应由对方支付的部分。   物质损害除上述所列各项之外,在判决离婚中,律师费、诉讼费属于物质损害的一部分。   (二)精神损害是指因上述四种情况导致离婚,给受害方造成的精神上的损害。   精神上痛苦是极其主观的感受,别人无从得知,从而精神损害不可能精确计算,只能委之于法官凭借司法经验,根据行为人的主观恶意、情节、常理、医学鉴定等因素予以判断。   三、离婚财产怎么分割   首先我们要明确的一点是,这里指的财产,应该是夫妻关系存在的期间所取得的共同财产,也就是婚后夫妻二人一起挣取的财产。在离婚的时候,如果事先男女双方已经有了一致认可的约定,可以按找约定来分配,比如说协议离婚时大家已有共同商定的财产分配方式,那就按照协议执行就好了。如果是其中一方一些特有的钱财、资产,则还是归原来的拥有方所有。否则的话,一般来说,男女双方的共同财产应该均等分,也就是一人一半,但这也不是绝对的。在协商不出结果的时候,可以请法院来介入,按照法律法规进行判决。   这么说来,大家可能也会有疑问,怎么样算是共同的财产,怎么样算是一方的特有财产?这一些界定法律都有进行列举。共同财产,一般指的是我们上班的收入、或者经营公司的收入等;特有财产分别是婚前财产,因受到伤害得到的治疗方面的费用、补助费用,他人遗嘱中确定只给其中一方的钱财资产以及一些特别的、专属的生活用品以及其他一些专属的财产等。这也是现代社会很多人婚前会选择做财产公证的原因了,一个是为了保障自己的专有财产,另一个也是为了避免万一离婚会发生的纠纷。   在财产进行分割的时候,也可以参照五个原则。第一个是男女之间平等的原则,这就是说,无论你是职场白领,还是全职在家带孩子操持家务,在财产分配时都有一样的分配权利。第二个是分配的时候要考虑子女的利益,也要适当照顾女方。第三个则是没有过错的一方应给予适当的照顾,比如说男方有出轨、重婚、家暴之类的行为,女方可以申请一定的赔偿。第四个是要公平,适当照顾弱势的一方。最后一个是要尊重男女双方的意思,应该是双方都愿意接受的。   财产的分割问题,我们建议在决定离婚时尽早得协议、处理。如果等到法院已经判决,当事人又觉得不能接受,之后也还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提起上诉。但如果法院作出的判决或者裁定实际已经生效的话,之后多半也就只能按照执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