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法官: 我2018年7月入职一家民营企业A公司,与A公司签了三年劳动合同。2021年1月,我提出了辞职。此后,我在查询社保缴费情况时,发现公司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将我的社保关系在A公司、B公司和C公司之间多次转移。且2020年1至6月,我的社会保险费还欠缴。我找到人事,说明自己一直在A公司工作,从未去过另两家公司,其却表示三家公司法定代表人是同一个人,哪家公司为我交社保都一样,漏掉的社保同意帮我补上。虽然事后他们马上替我补缴了漏缴的半年社保,但我总觉得这系列操作很迷惑,请问我该怎么做呢?另外,听说没签合同可以主张双倍工资,那我能否要B公司、C公司赔偿我双倍工资呢? 社保关系转移(社保关系能随意转移吗) 读者 小周 小周: 劳动者在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同时,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在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后,应及时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因此,由谁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常会被用作判断劳动关系的归属。而社保关系的转移往往意味着劳动关系的转移,这是需要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未经协商转移社保关系是违法的,也会埋下很多隐患。 用人单位在招聘员工时,通常是先看劳动手册记载或社保缴费情况记录,对劳动者相关工作经历进行初步了解,以选择符合要求的员工。有的企业还会规定,劳动者未如实陈述,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些劳动者就因对社保缴费记录与劳动合同实际履行情况不一致未引起重视,亦未向新单位做说明,引发解雇纠纷。因此,你的顾虑是有道理的。至于未签合同的双倍工资,因该赔偿责任是针对已履行了劳动权利义务但未按规定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当事人。你在B公司、C公司均未实际工作过,你向该两家公司主张双倍工资是无法获得支持的。建议你与A公司沟通,要求其为你更正相关记录或出具相关证明,并向新用人单位如实说明,避免产生不必要的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