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继承法》第三十三条,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按照上述规定,我们应该很清楚了,在法律上, 到底要不要“父债子还”,要看子女是否继承长辈的遗产,如果继承了遗产,那么对于长辈要交的税款和债务,也要进行清偿,但并不是说无限制的清偿,比如你继承了100万,而长辈欠了150万,那么需要偿还的就是100万,剩下的50万没有义务偿还。 不过继承法也没有把这个问题定死,如果处于情感角度来讲,子女愿意去替长辈偿还剩下的50万,法律也不干涉。如果继承人已经放弃了继承权,那么是完全没有义务去偿还债务的。因此“父债子还”其实是没有法律依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