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年纪大了, 身体状况往往不尽如人意, 尤其是高血压、糖尿病, 门诊统筹(哪些费用可以报销) 需要长期用药, 更容易加重老人的经济负担…… 11月25日,珠海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在官网发出《关于门诊统筹结算额度调整的通知》。 根据通知内容,为保障我市参保人医疗保险待遇,促进基层首诊和分级诊疗工作,从2019年12月1日起调整我市门诊统筹费用结算额度。 根据相关文件精神,结合2018社保年度全市门诊统筹费用结算的情况,对门诊统筹结算额度进行调整,重点考虑慢性病患者在社区就诊的需求,尤其是“高血压、糖尿病(以下简称两病)”病人。 本次重点调整了“两病”所在高发人群第四、五服务人群组额度,上调幅度30%左右。 调整后各服务人群组结算额度标准如下: ◆ 参保人患常见病如头痛脑热、感冒发烧、腹泻等; ◆ 长期慢性疾病,病情稳定,需要长期服用药物如高血压、糖尿病、支气管炎等疾病。 ◆ 参保人携带本人社保卡去我市的门诊统筹定点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或镇卫生院)签约,在此发生的符合规定的门诊医疗费用报销70%。 ◆ 门诊统筹定点机构主要依托社区开展门诊统筹服务,主要是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中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或镇卫生院,目前全市已有97家门诊统筹定点机构,具体名单可以登录珠海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的官方网站(http://www.zhsi.gov.cn)在“服务网点”专栏中的“定点医疗机构”中查询。 ◆ 参保人在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看病可报销的费用有:一是符合国家、省、市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医疗服务设施费用。二是普通门诊诊查费、三大常规、生化、黑白B超、心电图以及其它符合国家规定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应提供的诊疗项目费用。 门诊统筹的方便, 实实在在! 赶紧告诉身边有需要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