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资产负债管理差别化监管的时代已来。 近日,中国银保监会发布《保险资产负债管理监管暂行办法》(下称《暂行办法》),其中明确,将依据资产负债管理能力评估和量化评估评分,对保险公司实施差别化监管。 具体可以分为三大类,其中,对于资产负债管理能力高和匹配状况好的保险公司,根据市场需求和公司实际经营情况,适当给予资金运用范围、模式、比例以及保险产品等方面的政策支持,鼓励经营审慎稳健的保险公司先行先试。 资产负债管理(保险资产负债管理迎差别化监管时代) 《暂行办法》共5章37条,从总则、保险公司资产负债管理、监管评估、监管措施和附则五个方面全面规范资产负债管理。 《暂行办法》从组织体系、控制流程、模型工具、绩效考核、管理报告以及期限结构匹配、成本收益匹配和现金流匹配等方面,对保险公司建立健全资产负债管理体系提出了相应要求,与能力评估规则和量化评估规则的具体内容相对应。 实际上,《暂行办法》的出台,形成了保险资产负债管理监管“1+5”总体框架。 资产负债管理一直是监管的重中之重。早在2017年,原保监会就成立了资产负债管理监管制度工作小组。 银保监会明确,《暂行办法》的发布和实施有利于推动保险公司提高资产负债管理能力,防范资产负债错配风险,有利于引导保险行业转型和稳健审慎资产配置,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