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上海市人力资源服务“伯乐”奖励计划启动。7月15日-9月15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可以通过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自助经办系统网上申报(https://zzjb.rsj.sh.gov.cn/zzjbdl/jsp/login.html)。符合条件的机构每年最高获得100万元奖励资金。 奖励对象 申报条件 上海人力资源许可证(最高100万元) *申报单位应在本市依法注册并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且从事人力资源服务2年以上,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无不良信用记录,经营状况良好; *推荐选聘人才一般应与本市用人单位正式签订为期2年以上的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在本市合法工作和依法履行相关义务; *推荐选聘人才应在2021年5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期间来沪工作;约定试用期的,应当在2022年12月31日之前结束试用期并继续在原单位工作(不重复推荐); *推荐选聘到企业工作的人才年薪应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 奖励标准 A类 为本市用人单位选聘世界知名或国内顶尖高层次人才,每人次一次性奖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50万元人民币。 所推荐选聘的人才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国际性重要科学技术奖获得者,发达国家院士或最高学术权威机构会员,以及其他在国际上有影响力的科学家等; *中国两院院士,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及以上的前3位完成人等; *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掌握核心关键技术,具备以世界500强企业为代表的国内外一流企业丰富从业经验,能够在代表国家参与国际竞争中发挥重要作用的优秀人才。 另外,推荐选聘的高层次人才来本市工作5年(含)内取得第1、2项工作业绩,且仍在本市工作的,可视同为A类人才。 B类 为本市用人单位选聘加快发展所需要的高层次人才和紧缺急需人才,每人次一次性奖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15万元人民币。 所推荐选聘的人才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在国际知名大学和研究机构中取得终身教职的人员; *入选省部级以上人才计划的高层次人才,国家重大科技专项项目、国家重要科技计划项目和省部级重大科技项目负责人及其团队核心成员; *以世界500强企业为代表的国内外一流企业中的高级管理人员和高级技术人员。 另外,未被明确列入,但相当于上述A、B两类同等水平的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人才,经评议后可按相应类别申报。 根据规定,每家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每年获得奖励资金总额不超过100万元人民币;累计超过100万元的,按100万元进行奖励。 上海市人力资源服务“伯乐”奖励计划申报受理点联系方式 新民晚报记者 鲁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