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从嫌疑人被批捕到法院判决要多久 通常情况下,如果家人、亲属、朋友被批准逮捕了,大多数家属都比较关心这个案子从嫌疑人被批捕后多久可以结案。 关于刑事案件多长时间能结案这个问题,想要弄明白,首先需要了解刑事案件的办案流程。刑事案件通常是分为三个阶段,即公安机关的侦查阶段、检察院的审查起诉阶段以及法院的审判阶段。每个阶段都有规定的办案期限。 侦查阶段,侦察期限通常是两个月,但在案件满足一定条件时,公安机关通常会提请上级检察机关或省级检察机关批准延长侦查羁押期限,每次可延长一至两个月,最长侦查羁押期限为7个月。如有特殊原因也可无限延长侦查羁押期限,但需提请最高检报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 审查起诉阶段通常为一个月,可以延长半个月,但可退回补充侦查最多两次,每次补充侦查期限以一个月为限。退回补充侦查后审查起诉期限重新计算。如果案件经过两次退回补充侦查,那么审查起诉阶段的办案期限为6.5个月。 审判阶段通常为两个月,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即审判阶段期限一般最长为6个月。 所以综合三个阶段办案期限来说,一般情况下最长可达到19.5个月。 附《刑事诉讼法》法律依据: 第一百五十六条一般侦查羁押期限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第一百五十八条重大复杂案件的侦查羁押期限 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二)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三)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四)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第一百五十九条 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 第一百七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 第一百七十五条补充侦查 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第二百零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刑事拘留起至法院判决最长时间是多久 编辑:左岸 导语: 一旦涉嫌刑事案件,公安机关认定确有必要的会对犯罪嫌疑人先行拘留,那么从刑事刑事拘留起至法院判决最长时间需要多久呢? 一、刑事拘留时间一般是多久? 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在公安机关实施拘留后,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会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提请时间一般是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而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所以,提请批准逮捕的时间,以及检察院作出是否批捕的时间,拘留的时间最长三十七天。 二、那么逮捕后的羁押期限又是多长呢? (一)一般案件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二)特殊情况 下列案件在前述的期限届满后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 (1)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 (2)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 (3)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4)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三)可能判是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 如果是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照上述第二种特殊情况延长期限届满后,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 综上,犯罪嫌疑人在被逮捕后,侦查羁押期限最长是七个月。 三、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期限一般是多久? 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所以,检察院审查起诉时间最长是一个半月。 四、法院审理期限是多久?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特殊情况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在法院审判阶段,对于一审案件的审限最长是是六个月。 总的来说,从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起至法院判决最长时间可能需要一年半左右的时间,如果有改变管辖、补充侦查等情况的,时间可能另行计算。 被批捕后,需要多长时间才可以判刑 经常会接到这样的问题,家里亲属被公安带走了,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出来?已经被逮捕了,案子什么时候能到法院开庭?这涉及到刑事诉讼流程和刑事案件办理期限问题,本文对此稍作梳理。 我国刑事诉讼程序主要涉及到的国家机关包括公安局、检察院、法院,三机关分工负责、相互制约,当然还有相互配合。公安机关负责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和预审;检察机关负责检察、批准逮捕、提起公诉;法院负责案件的审判。也就是说大部分刑事案件会经历从公安到检察院到法院的是三个阶段。 一、公安侦查阶段的办案期限 当事人被公安机关带走羁押后,通常会在当天办理拘留手续,当事人提供家属联系方式的,家属会在当天或者第二天接到公安电话预先告知拘留情况,如果没有提供家属联系方式,拘留通知书会通过邮寄的方式寄送到当事人户籍地。被拘留的当事人,公安经过审查认为需要逮捕的,会在拘留后的3日内提请检察院批准逮捕。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提请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1至4日,对于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情况的,提请审查批准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至30日,检察院自收到提请批准逮捕书后7日内作出是否逮捕的决定,前后相加一共是37天,也就是说,一个当事人已经羁押的刑事案件在侦查阶段,是取保候审还是批准逮捕,最长37天内会有结果,这也是刑事辩护律师所谓营救当事人的“黄金37天”。当事人被逮捕后,根据案件事实、证据情况,可能有拘留转为逮捕,也可能有拘留转为取保候审,阶段性有条件的恢复人身自由,但不论是在里面还是在外面,都是刑事强制措施的变化,刑事诉讼程序还会继续推进。 当事人被逮捕后的侦查期限一般不超过2个月,案情复杂的,经上一级检察院批准,可以延长1个月,重大复杂案件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结果过省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可以延长2个月,对于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可以再延长2个月。 也就是说,限嫌疑人被羁押的案件侦查阶段时长可以达到:30天+7天+2个月+1个月+2个月+2个月(10年以上),一般案件侦查期间都在37天+2个月。 二、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的办案期限 案件侦查终结以后,案件将会被公安机关移送检察院进行审查起诉,也是自这一阶段开始,律师可以称得上是全面介入刑事案件,可以查阅、复制案件的证据材料。 检察院对于收到公安移送的案件后,对于认罪认罚的速裁程序,一般10日内决定是起诉,最长不超过25日,普通案件应当在1个月内作出是否起诉的决定,案情重大复杂的可以延长15日。 对于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存在漏人、漏罪的,可以退回补充,退回补充侦查以两次为限,每次期限为1个月,但补充侦查以后,视为案件重新由公安机关移送至检察院,审查起诉期限重新计算,存在程序的回转,也就是说,如果一个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经过两次退补,在检察院阶段的最长期限 审查起诉的时限是:1个月+15天+1个月+1个月+15天+1个月+1个月+15天为6个月15天。 检察院经过上述时间的审查,认为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没有法律规定的不起诉情形的案件,就可以向法院提起公诉了。 三、法院一审案件审理程序 检察院公诉到法院的一审案件,可以分为速裁程序、简易程序和普通程序三类。 速裁程序的案件,由于案件事实简单清晰,应当在受理后10日内审结,当事人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超过1年的,在15日内审结。 简易程序的案件,应当在案件受理后20日内审结,适用简易程序,但是有可能判处有期徒刑超3年的,应在受案后45日内审结。 对于普通程序的案件,法院受理后2个月内宣判,最迟不超过3个月,对于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等,经上一级法院批准,可以延长3个月。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检察官可以对案件提出延期审理,进行补充侦查,这个时间最多2次,最长不超过2个月,有时候案件因为种种原因不能办结,法官就会找检察官“借审限”,用的就是这个中止审理的期限。 以上是一个普通刑事案件一审各阶段的期限,从案发被羁押到拿到一审判决书,时间不能一概而论,根据案件事实、证据情况、适用程序等不同因素,可在1个月到将近2年不等的时间,有些地方法院推行48小时全流程速裁,危险驾驶案件的被告人查获后48小时之内可以走完全部诉讼流程,一些案件遇有特殊情况,报请最高院可以被按下“暂停键”,等到特殊情况消失以后再恢复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