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途径   第一,申请人通过网上系统自行提交商标注销电子申请。   第二,申请人可在以下地点办理商标注销申请: 商标注销(如何办理注销)   1.到开展相关受理业务的商标受理窗口办理。自2018年11月1日起,部分地方商标受理窗口受理商标变更、转让、续展申请等业务,申请人可就近办理。   2.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下称商标局)设立的广州商标审查协作中心、上海商标审查协作中心、重庆商标审查协作中心、济南商标审查协作中心、郑州商标审查协作中心办理。   3.到商标局驻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办事处办理。   4.到商标局商标注册大厅办理。 第三,委托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二、注销的书件格式 注销的文件格式只有一种,即《商标注销申请书》。 三、办理申请的两个步骤 (一)准备申请书件 1.应提交的申请书件为: (1)《商标注销申请书》。 (2)《商标注册证》原件,不能交回原件的,应当说明原因。 (3)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如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自然人的身份证/护照等)经申请人盖章或者签字确认的复印件(直接在商标注册大厅、商标局驻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办事处办理的,原件经比对后退还)。 (4)委托代理的提交《代理委托书》,直接在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提交经办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原件经比对后退还)。 (5) 申请文件为外文的,还应提供中文译本。 2.具体说明 (1)按照申请书上的要求逐一填写,且必须是打字或者印刷。申请人是自然人的,应在姓名后填写身份证件号码。 (2)一份申请书填写一个商标注册号。 (3)直接来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应提交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应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 (4)办理注销申请的商标为共有商标的,应以代表人的名义提出申请。 (5)注册人名义已经发生变更的,在申请商标注销时应当以变更后的名义申请,同时提交主管登记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 (6)办理注销申请必须为注册商标。质押查封中的商标,须经质权人同意才可注销。以下情况的商标不能被核准注销: A. 异议、异议复审、诉讼中的商标。 B. 专用期已届满,但尚在宽展期内的商标。 C. 冻结中的商标。 (二)提交申请书件 1.直接办理的,在商标注册大厅的受理窗口提交申请。 2.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由该商标代理机构将申请书件送达商标局。 四、其他注意事项 (1)办理注销申请必须为注册商标。质押查封中的商标,须经质权人同意才可注销。以下情况的商标不能被核准注销: ①异议、不予注册复审及诉讼中的商标 ②已经过期、失效的注册商标 ③被人民法院查封冻结的商标 (2)注册商标被注销的,原《商标注册证》应依法交回;商标注册人申请注销其商标在部分指定商品上的注册的,重新核发《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以纸件方式直接办理的,将按照申请书上填写的地址,以邮寄方式发给申请人;委托代理组织的,发送给代理组织。 (3)注销申请在商标局核准之前,可以申请撤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