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河南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将于今年3月1日起施行。其中第三章(源头减量)第十六条规定:依法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不可降解的一次性塑料制品。我市也要求从今年起在全市扩大部分塑料制品禁限管理实施范围。那么,商超、宾馆、农贸市场等一些场所是否已经准备好了迎接新政呢?市民又有什么反响呢?记者对此进行了调查。 【宾馆餐饮业】 不再提供不可降解塑料制品 2月24日中午,在市区泰山路、黄山路北段和嫩江路多家餐馆,记者提出需要外带菜品时,有的饭店拿出塑料餐盒,有的说用塑料袋子,还有的询问记者是否携带有饭盒。记者看到,这些饭店使用的餐盒均不是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而是透明可以回收的塑料盒。 “那种发泡型的塑料饭盒早就不让用了,管理部门也多次提醒不准使用不符合规定的塑料制品,发现了会处罚。”一家饭店的工作人员说。 在市区黄山路一家中型宾馆,记者提出需要住宿,询问商家房间都提供哪些一次性用品。“房间拖鞋是家里常穿的塑料鞋,像牙膏牙刷都自备,宾馆不提供小牙膏之类的用品。有瓶装洗发膏和沐浴液,如果自己不想用,可以自己购买或者自行携带。”一名服务员说。 随后,记者又走访了市区嵩山东支路和黄河路上的几家大中型宾馆,工作人员提供的房间一次性用品和前述情况没有很大差异。 【超市、农贸市场】 禁用塑料制品少见 25日上午9时,在市区辽河路东段一家大型超市,记者看到无论是在一楼的各类专项柜台还是在二楼的生活用品区,超市里都在提供使用塑料袋。 水果、蔬菜、肉品和食品区,柜台的显眼处都放置着一次性食品包装用塑料袋。 在结账区域,记者看到,服务员向顾客提供的能提东西的塑料袋是收费的,根据大小不同每个塑料袋的价格在0.2元至0.4元不等。 离开这家超市,记者沿辽河路向西一路明察暗访了多家中小超市,发现普遍存在免费提供食品用塑料袋的情况。但记者也注意到,商家提供的这些免费塑料袋不在禁用之列。 在沟张农贸市场,每个摊位旁边都悬挂着许多塑料袋。记者询问一家卖菜的商户,知不知道即将禁止使用超薄塑料袋子时,这位商户疑惑地看看记者,然后说:“你看看我这儿哪一种是超薄禁用的?再说不让用塑料袋,我咋卖东西?”当记者再次问他是否会使用可降解的塑料袋时,他说“只要让用,能降解当然好了。” 【市民】 支持使用环保型塑料袋 走访中,多位市民表示,他们支持使用环保型塑料袋。有市民表示,如果推广纸袋子和能降解的塑料袋让大家掏钱,那就有点不合适了,这些成本应该由商家承担才对。 一位大叔说:“我一次买十几样东西,小小的食品袋子都让我掏钱买,增加我的开支。既然是推广让大家使用,就应该免费提供。” 采访中,一家大型超市的工作人员表示,超市禁止使用不可降解的一次性塑料制品,正在考虑引进使用可降解的装食品用塑料袋,并出台措施鼓励消费者使用购物布袋等。 【相关部门】 保护环境,倡树绿色低碳生活 “新的限‘塑’令中禁止使用的塑料制品,包括像我们平时经常看到的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一次性塑料棉签、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购物袋、厚度小于0.01毫米的聚乙烯农用地膜、含塑料微珠的日化产品等。”2月24日,市发改委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我们在超市常见的预包装袋、连卷袋、保鲜袋不在禁止使用之列,大家的基本生活需求不受影响。 记者了解到,为了治理白色污染,建设美丽漯河,近年来,我市加强推动塑料污染全链条治理,从生产源头进行管控,对消费领域严格管理,个别违规商家受到处罚,起到了教育和震慑作用。今年,我市按照全省统一要求下发了《关于扩大部分塑料制品禁限管理实施范围的通知》,在严格执行《河南省相关塑料制品禁限管理细化标准》基础上,自今年1月1日起,要求全市城市建成区商场、超市、药店、书店等场所及餐饮打包外卖服务和各类展会活动,禁止提供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不含预包装袋、连卷袋、保鲜袋),餐饮堂食服务禁止提供使用一次性塑料餐具;全市旅游星级饭店等场所不得主动提供一次性塑料用品,可通过设置自动购买机、提供续充型洗洁剂等方式提供相关服务。 市发改委工作人员表示,为了从源头治理白色污染,目前我市正着手培育壮大可降解材料产业,鼓励支持河南惠众包装科技有限公司等企业加大技术创新投入,建设一批可降解材料产品补链和扩能项目,加快提升可降解产品供给能力。 “新的限‘塑’令实施后,我市相关管理部门发现违反规定提供禁止使用的塑料制品时,会进行认定和处罚。”市发改委工作人员说,“限塑后,可以减少一次性塑料制品的使用,从而有效改善环境,为我们自己甚至子孙后代创造更好的环境。在此,希望每个人都能从自身做起,减少使用塑料袋,倡导树立绿色低碳生活理念,为保护环境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