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在要辞退员工时,基本上都能找到一些理由和证据,当员工提出质疑,说公司是违法辞退时,公司都会坚持说自己是合法辞退。而在有些情况下,员工可能也有点理亏,比如的确存在一个小的违纪行为,就可能被忽悠套路到。实际上,并不是公司掌握了员工的违纪行为就一定可以合法辞退员工,也不是所有的违纪行为都可以辞退,要判断公司辞退是否违法,得从以下这8点来判断。如果我们学会,在应对公司辞退时就能游刃有余,不再盲目。 这是最基础的,要求有事实依据,比如公司说员工给公司造成了重大损失,而造成重大损失是否是员工造成的、责任比例有多大、损失的金额有多少,这些公司都无法有效证明,没有客观证据,只是单方面的推断,那肯定属于公司证据不足。 当然公司可以利用套路,来营造员工严重违纪的事实,最常见的就是口头导致员工不要来上班,口头告知员工被辞退,等员工相信真的不来,过几天后,公司有以连续旷工为由辞退员工。对于这种套路,我们只需要记住,不要相信任何公司口头的说法,凡事以书面为准, 公司通常会玩这样的套路,会实现营造一个不合法的事情作为前提条件,并在这个基础上说员工违纪,然后来辞退。 最常见的就是公司以不合法不合规的方式,恶意打低员工的绩效分数,并在这个不成立的基础上,说员工不能胜任工作,要调岗或培训,然后以此折腾员工或者解除劳动合同。 再比如,公司单方面给员工调岗,员工不同意,然后公司以员工不服从安排或拒绝到新岗位报到连续旷工为由,辞退员工。看起来,员工的确是不服从安排,的确是拒绝到新岗位报告造成了连续旷工,但实际上公司单方面调岗的基本前提已经是违法不成立的,因此这样辞退也是违法的。 这种是公司常用的套路,比如公司的制度规定:“辱骂同事、上级,属于严重违反公司制度的行为”,因此出现这种情况,公司可以合法辞退。 但有时候,员工和领导说话声音大了点,但的确没有辱骂的语句,而公司此时却说员工不尊重上级、辱骂上级,然后以此为依据辞退员工,那么很容易造成违法辞退。 最常见的就是以前常用的“末位淘汰制”,直接以员工能力不行、不能胜任工作来辞退,很多员工还真的容易被忽悠到。 也就是说,公司利用的法律条款,并不适用于员工当前的实际情况,或者公司只看到法律条款的一半,还没有经过另外一半的流程,就做出辞退。拿员工不能胜任工作来说,公司先要第一次证明员工不能胜任,然后培训或调岗,在第二次证明不能胜任时,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而很多公司在第一次证明员工不能胜任时就解除劳动合同,肯定属于违法辞退。 有些公司实际上没有制定一个规章制度,或者制度本身是无效的。对于公司来说,一个合法有效的制度,需要经过全体员工或员工代表大会或工会的讨论表决,并且要进行公示或送达给员工。因此,即便公司有制度,但没有经过这些流程,也属于无效制度,不能作为辞退员工的依据。 有些公司的规章制度是合法有效的,但对于严重违纪行为的定义,可能没有那么齐全,因此在员工出现的违纪行为,制度上没有对应条款时,公司也不能擅自扩大化处罚和辞退。 比如制度规定连续旷工5天就属于严重违纪,那么员工在连续旷工3天时,公司是不能直接辞退的。 再比如公司制度规定打架斗殴属于严重违纪,但没有规定赌博属于,那么再出现员工赌博时,公司也不能直接就辞退。 公司制度是合法有效的,也有对应的严重违纪条款,但这个条款本身是违反相关法律规定的。 最简单的例子,假如公司制度规定“员工入职6个月内不能怀孕,否则公司可以合法解除劳动合同并无需支付任何补偿”。这种条款本身就是不合法的,即便公司内容流程再正规,也是不合法的。 最常见的就是有工会的公司,在辞退员工时候,没有事先通知工会。不过只要公司在法院一审前将手续补齐也是没有问题的。 另外就是在辞退时,没有严格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流程来进行,缺乏了必要的步骤和证据。 比如前面说的在第一次证明员工不能胜任工作后,还必须要进行调岗或培训,然后第二次证明员工不能胜任才行。如果公司漏掉任何一个环节,或者任何一个环节证据不足,那也是不行的。 再比如员工病假医疗期结束,不能从事原来的工作,那么公司必须要和员工沟通安排其他工作,只有在员工无法从事所有工作时,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而很多公司就缺少了沟通记录,或者安排其他工作的证据。 总的来说,如果公司要辞退你时,我们可以从以上8个点来分析,并找出突破点,别管公司坚持说合法辞退,我们只按照这些方法来判断,最终交给劳动仲裁来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