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范围有哪些?发生劳动争议时,我应该向哪家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范围是:1.中央和省属驻济南市的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与聘任(用)制工作人员之间发生的人事争议;2.本省辖区内军级以上军队聘用单位与文职人员发生的人事争议;3.在本省有重大影响的劳动人事争议;4.本仲裁委员会应当受理的其他劳动人事争议。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