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时,子女的抚养问题已达成一致。 但一段时间后,因为一些原因,想将孩子的抚养权变更到自己名下,应该怎么办呢? 一起来看看变更抚养权的条件和流程! 一、变更抚养权的条件 夫妻离婚后,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者抚养能力发生变化,都可以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8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想要同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离婚后,孩子由谁抚育,应从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角度考虑。 在这个前提下,夫妻离婚时可以协商确定,协商不成,可以起诉,由法院判决。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56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二、变更抚养权的方式和流程资料? 01:协议变更 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后。 双方对子女抚养权变更,能达成意见一致的,可以通过抚养权协议公证来变更。 办理该公证时,需要提交如下材料: (1)申请人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离婚证、离婚协议; (2)孩子的户口簿、出生证; (3)草拟好的变更抚养权协议书。 02:诉讼变更 如果两人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可以通过向法院起诉的方式,要求变更孩子的抚养权。 起诉时,需要提交如下材料: (1)变更抚养权起诉状,写明双方的身份信息、诉讼请求、事实理由、结语及敬词; (2)离婚证、离婚协议书复印件或者离婚判决书复印件; (3)身份证复印件; (4)子女的出生证明; (5)其它证据证明材料。 总之,对于子女抚养权的最终归属,要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发展、保障子女合法权益出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