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后,周到君和身边朋友深感荷包日渐消瘦,尤其房租占了月收入的半壁江山啊,将心比心,现在就分享一个2018年10月1日后上海市公积金开通的便民服务技能给你,让你每月乐呵呵交房租! 在首页菜单栏“我的账户”里找到“网上业务办理” 上海公积金租房提取(3分钟学会手机上“公积金租赁”提取) 先进行个人网上签约。 申请个人网上综合业务服务协议,填写表格,最后点击同意并签约。 进入租赁提取申请流程 1) 参照申请范围和办理条件,确认申请告知 2) 填写申请人信息,租赁信息申请表 3) 出现个人网签服务完成页面,可以进行变更、终止和办理进度查询 审核结果:3个工作日内短信通知 放款时间:15日之前办理本月底放款,15日之后(含15日)办理次月底放款 放款方式:每三个月将提取的公积金钱款集中汇入银行卡。 公积金支付房屋租赁费针对的是已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在本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本市住房的职工。 一、申请人在本市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 二、申请人及配偶目前在本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 三、申请人及配偶目前无住房公积金贷款、无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贷款委托等约定提取委托; 四、申请人及配偶仅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一套房屋的租赁费用; 五、租赁行为应符合本市房屋租赁相关规定,租赁合同通过租赁平台办理网签备案; 六、无配偶关系的2名及以上的个人共同参与租赁,同一时间段内仅允许其中一个申请人及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屋租赁费用; 七、职工本人或其配偶为外籍及港、澳、台在沪工作人员的,目前暂无法申请网上租赁提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