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专项活动以来,林区检察机关以“有序推进、规范引领”为指导,积极推进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深入开展,着力提升林区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品质,陆续办理了3件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采纳率达100%。 据了解,活动启动之初,林区分院按照最高检方案,深入领会慎押精神,逐项核对工作任务,组成工作专班。省检察院召开全省羁押必要性审查专项活动电视电话会议后,林区分院又依据省院要求,对方案进行了补充完善,增加了“审查专班”“羁押必要性审查法律法规汇编”“廉洁自律承诺书”等新内容。分院指定专人对基层院报送的情况统一核实数据,保证“不漏一人、不错一数”。明确提出“承办人自行初查、专班成员交叉核查”的双查原则,并形成一案一表的审查报告,将审查责任落实到位,将核查效果凸显出来。 羁押必要性审查的法律规定(坚持规范引领) 为了有序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专项工作,分院注重从规范入手提高工作质效,并形成自身的做法。 01 采取“一翻阅、四听取”,提升案件质量 翻阅案卷材料,认真审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犯罪事实、犯罪情节和犯罪证据;听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辩护人、被害人及其近亲属的意见,核实双方是否达成赔偿和解协议、是否取得被害人谅解等情况;听取侦查或审判机关的意见,走访办案单位,梳理清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主观恶性及认罪、悔罪情况;听取看守所意见,了解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羁押期间的身体状况及在押表现等;听取其所在单位、社区、街道、村委会的意见,调查他们的家庭状况及平时表现。 02 制发法规汇编,规范卷宗要求 分院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编撰了《羁押必要性审查法律法规汇编》,制发给基层院,要求依据具体情况进行适用。在卷宗规范引领上,分院要求承办人结案后应及时整理,确保材料齐全、完整、归档。按照《人民检察院诉讼档案管理办法》的要求,从一本卷宗的卷皮格式到卷宗目录的行数、字数,再到卷内文书的字体、字号,装订格式都做了统一规定,做到从形式到内容的规范化、标准化。 03 强化“廉政责任”,加强自我约束力 林区分院制发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三个规定”及廉洁自律书》,要求所有办理的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均需要填报签字,让主办检察官切实强化办案廉政责任并执行好风险防控,约束办案人依法办案、依规办案、依责办案,有效促进了预防风险和办案工作同步进行。 同时,分院注重在办案中化解矛盾,服务发展,始终高度重视被害人与犯罪嫌疑人的权利,将案件双方的满意度作为检验办案质量和办案效果的重要标准。 沿江检察院检察官在办理冯某某羁押必要性审查一案时,多次与办案单位沟通协调,询问被害人,走访居住地,经过大量工作最终促成该案和解,办案单位采纳检察机关的建议,将冯某某的强制措施变更为取保候审。该案的办理,不仅使被害人一方及时得到物质赔偿和精神抚慰,也彻底化解了双方矛盾,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双桦检察院办理陈某某、刘某某羁押必要性审查案时,了解到,陈某某是某建筑有限公司的法人,其公司注册资金1000万元,公司从业人员有18人,如果对其实施监禁刑,既不利于民营企业的发展,甚至可能导致公司破产、公司员工失业。为贯彻落实高检院“切实发挥检察机关在保障民营企业发展中的职能作用”,承办人依法规范审查后向法院送达《对被告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书》,最终法院予以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