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消费者在进行消费时经常会遭遇“霸王条款”,有些是约定俗成的规矩,但是实则是加重了消费者一方的义务,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如果属于霸王条款那就是无效的条款,消费者是可以拒绝的,大律师网小编今天给大家带来“霸王条款”的相关内容,那么,霸王条款是什么意思?消费时常见的霸王条款有哪些?遇上霸王条款怎么办? 霸王条款是什么意思? 霸王条款(消费时常见的霸王条款有哪些)   霸王条款并非一个法律术语,从学理上界定应当是不平等的格式条款的一种。指的是一些经营者单方面制定的逃避自身法定义务、减免自身责任的不平等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和店堂公告等。 通常都是以格式条款的形式出现,即由一方当事人预先制定,相对人虽没有参与合同的制订,但对合同的内容只能表示概括的同意或拒绝,而不能修改、变更合同的内容。   餐饮类:   1、禁止自带酒水。   2、包间设置最低消费。   3、优惠券请在有效期内使用,过期作废。   4、电影院谢绝外带食物。   5、消毒餐具收费。   6、收取酒水开瓶费。   租房买房类:   1、通过本中介以外的渠道,看房行为无效。   2、业主、客户及双方近亲属、朋友、同事签字,视为本人签字认可。   3、不交装修押金不给钥匙。   4、欠交物业管理费六个月以上的住户,物业公司有权停水停电。   5、如延期缴纳物业管理费,按日加收应缴纳费用3%的滞纳金。   手机类:   1、维修可用翻新件,旧件归属由维修商确定。   2、维修造成损坏,仅赔偿消费者维修费用。   3、运输损坏,不能免维修费。   4、逾期未取机,视为消费者放弃所有权。   5、自行限定维修商责任范围。   购物类:   1、特价、促销商品,概不退换。   2、本商场拥有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3、金银饰品、内衣制品概不退换。   4、商场对赠品不实行三包。   5、存包丢失概不负责。   6、偷一罚十。   7、请您自行保管好贵重物品,如有遗失,本店概不负责。   买车类:   1、本合同最终解释权归卖方。   2、汽车一经售出概不退换,内饰以到店的实车为准。   3、若买方不购买指定保险,则视为自动放弃三包权益。   4、消费者改装汽车不能享保修。   5、汽车有缺陷消费者须自己索赔。   电信通讯类:   1、手机充值卡过期作废。   2、设置最低消费。   3、固话与宽带绑定后,一项业务欠费,另一项也立即停止服务。   4、套餐流量和通话时间不能累计。   5、手机话费到期余额不退。   旅游类:   1、绑定旅行套餐,退改签费用由代理商关定。   2、在不减少景点的前提下,旅行社保留对景点进行调整的权利。   3、行李、财产损失概不负责。   4、出现自然单间游客补房费。   保险类:   1、无责不赔。   2、不计免赔。   3、单方强行设置绝对免赔率。   4、高保低赔。   快递服务类:   1、易损易腐货物在途中损坏、腐烂概不负责。   2、开单有效期内不提货者,本公司有权自行处理,并不负查找责任   3、包装未损坏、箱内货物损坏与本公司无关。   4、货物不参加保险出现货损,本公司最高赔偿运费的3-4倍。   5、承运车辆因交通事故延迟提货期造成的损失,本货站概不负责。   6、在总价值3%以内的货损属正常损耗,本公司不负责赔偿。   7、货物如有差错,请在三天内查询,超期概不负责。   供水供电类:   1、逾期缴纳水费每日加收5‰的违约金。   2、无负电压加压设备,由供水方统一采购安装。   3、月用水量达不到底度流量时,按底度流量收费。   4、因供水设施损坏造成停水,供水方不承担责任。   5、从家用电器损坏之日起七日内,受害居民用户未向供电企业投诉并提出索赔要求的,即视为受害者已自动放弃索赔权。超过七日的,供电企业不再负责其赔偿。   服务类:   1、“VIP贵宾卡”、“积分卡”上标示有“此卡最终解释权归本店所有”。   2、不管是否使用过设施,会员费不会因任何原因作退款。   3、会员转让会员卡,须支付20%转让费。   4、干洗前衣服被虫咬,烟火烧没发现,洗后出现上述现象,本店不负洗涤责任。   5、顾客衣物逾期不取的,衣物丢失本店概不负责。   1、与商家协商   跟商家沟通“霸王条款”法律问题,可以双方协商解决,无法协商则选择其他途径投诉。   2、拨打12315热线或者上12315官网维权   12315是消费者投诉举报专线电话和全国互联网平台。下面以官网投诉为例(按照官网提示操作非常简单)。   第一步:登陆12315官网,点击选择“我要投诉”;   第二步:阅读完投诉须知后,点击“同意”;   3、向经营者所设行业主管机关进行申诉   这一种方式解决力度较高,根据具体行业不同可以区分为卫生部门、检验检疫部门、质量部门、工商部门、建设部门等。准备的材料和12315基本一致。   4、涉及侵权的,可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