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证网讯(记者 董添)4月27日,网传南京外地户籍购房资格由原来的3年内交足2年社保,变更为1年内交足6个月社保。当地房产局回应:这个是真的,我们内部有文件。由之前的“申请开具购房证明之日起3年内在南京累计缴纳2年个人所得税或社保证明等相关材料”变更为“申请开具购房证明之日起1年内在南京累计缴纳6个月个人所得税或社保证明等相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