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人身损害赔偿官司通常要打三至六个月。适用简易程序的一般在三个月内审结,适用普通程序的一般在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确需延长的应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二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四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本文来自:法小律,原地址:https://www.237fa.com/fa/44391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