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方房东<甲方>: 身份证号 ****:

 

承租方房客<乙方>: 身份证号 ****:

身份证号 ****:

兹有甲方房房屋一套,位于 自愿租给乙方使用、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租期暂定 年、即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租期内房租每月人民币 元整,年租金: 由乙方按年一次付给甲方、

二、租房时甲方将于 年 月 日以前水、电、物业费等房屋费用一次结清、租期内、水、电等一切费用由乙方自付,按时交纳、

三、电费、燃气费、电话费、物业费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甲方支付取暖费。

四、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装修或改造,需先征得甲方同意,并承担装修改造费用。租赁结束时,乙方须将房屋设施恢复原状。

五、若乙方因故中途转租房屋,需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同意后方可转租。

六、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若一方强行中止合同,须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 元。

七、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由当地人民法院仲裁。

八、本合同连一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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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各地高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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