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的房产加上对方的名字到底有没有用?

 

有这样一个咨询,男女双方准备结婚,女方不要彩礼,但是要求男方将她婚前的房产加上女方的名字,男方也同意加名,但是男方告诉女方,房子是他婚前全款买的,加了你的名字也没任何作用,所以没必要这么做,女方有些疑惑,就此事咨询了我!

那么婚前男方的房产加上女方的名字到底有没有作用呢?

婚前的房产属于个人财产,加名后的行为属于赠与性质,一旦加上了名字,个人房产就变成夫妻共同财产。

很多人认为,婚前一方出钱买的房子加了名字也没有任何作用,这种观点其实是错误的!

在产权加名的时候,有两种登记方式,第一,可以登记为共同共有,不明确各自的份额,这种情况下,女方即使加上了自己的名字,也不一定能分到一半房产,因为男方的出资贡献较大,假如离婚了,还会结合离婚时的具体情况确定分割比例。

第二,登记方式可以登记为按份共有。在产权证上明确各自的产权份额,离婚时就会按照明确的份额进行分割。

第三,如果是因为房子存在贷款暂时无法加名,那么也可以签订财产协议,将房产约定为共同财产,协议中也可以明确各自的份额,这种协议也属于赠与性质,不过要去办理公证,否则对方有权撤销赠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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