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天不少网友都在问:再分割的怎么写范文(我婚前财产婚后怎么分割)方面的法律知识,小编也是查阅很多资料,整理了相关方面的答案,大家可以参考一下,

婚前财产夫妻房产更名需要哪些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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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财产夫妻房产更名需要的手续:

(一)协议离婚方式下的房产证更名手续:

协议离婚(离婚双方协商一致)的,要办理离婚后房产证更名,需要离婚双方凭以下材料到当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

1、身份证(及复印件);

2、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须加盖民政部门公章或民政档案部门印章);

3、离婚证以及能说明属婚后夫妻共有财产的资料;

4、房屋产权变更登记申请表;

5、房屋所有权证(含房屋共有权证)到当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

此外,如离婚协议书中未注明原婚姻登记时间,还须提供原结婚证明。

(二)诉讼离婚方式下的房产证更名手续:

诉讼离婚(通过法院判决离婚)的,单方可以凭以下证件和材料到当地房产交易中心申请房产证更名手续:

1、身份证(及复印件);

2、生效的法院判决书以及能说明属婚后夫妻共有财产的资料;

3、房屋产权变更登记申请表、房屋所有权证(含房屋共有权证)。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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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共同出资,婚后登记一方名下的房产如何分割?
在高房价成为社会焦点问题、房子成为女性择偶条件的今天,是否买得起房代表一个男人的能力和经济实力。可是,拥有一间属于自己的房子所带来的幸福感并不一定能够维持到白头偕老。房子这种昂贵的奢侈品不像一般的消费品谁买单归谁那么简单,也不像切蛋糕一样可以一分为二。不动产物权登记的公示效力往往掩盖了购房的真实面目,房产证上登记的名字可能没有出资,出资了的可能没有出现在房产证上;出钱多的可能占的份额少,出钱少的可能占的份额多。支付房款的行为从婚前一直延续到婚内甚至要到离婚后,付款时间跨度长也决定了这种婚前购房离婚时分房的难度。

案例提要

男方与女方在婚前共同出资购买一套商品房,男方以个人名义与开发商签订《认购书》后,男女双方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现售)》并到国土房产部门备案登记,合同约定男方与女方各享有房产50%的产权份额,房产证于婚后取得并登记于男方一人名下。二人离婚时男方认为该房产是其婚前个人财产,女方认为该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女方起诉至法院请求判决双方离婚并平均分割该房产。法院认定该房屋为夫妻共同财产,判决双方平均分割该房产。

案情回放

韦雨(女方化名)与吴志(男方化名)是大学校园恋人,俩人毕业找到工作后开始商量着攒钱买房。韦雨相中了一个楼盘并带吴志去看了样板房,吴志对这个楼盘的感觉也不错,俩人决定就购买这个楼盘里的房。

俩人正在计划买房时,韦雨被公司派遣至外地培训一个月。期间,吴志来电说售楼小姐通知他这个楼盘再过两天就要交房了,现在购买享受的是“楼花”价也即预售价格,交房仪式后就按现楼价出售,房价涨了不少。韦雨一听就急了,但自己在外地又赶不回来,便让吴志赶紧去把房号订下来。吴志便选了一套俩人早就看好的房子,以自己名义和开发商签订了《认购书》,购买了一套含装修总价为22万的房子,并交了2万元定金。认购书中约定,余款20万元于一年内按每季度交纳5万元付清。

签订《认购书》的一个月后,韦雨和吴志交纳了第一期房款5万元。俩人共同与开发商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现售)》并到国土房产部门备案登记,合同约定,韦雨和吴志各占房产50%产权份额。后来由于装修费不够,韦雨到首饰店卖掉了妈妈留给她的首饰,吴志卖掉了他从小收集的心爱的邮票,吴志退休的父母把仅有的一点养老金也都凑上了,东拼西凑地好不容易凑齐了所有的房款。

到了合同约定的办理房产证的时间,开发商因没有交纳税款而迟迟没有办出房产证。购买了这个楼盘的业主联合起来,共同聘请了一位房地产专业律师,向合同约定的仲裁机构提起仲裁,请求裁决开发商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办理房产证,并按合同约定支付业主迟延办证的违约金。由于提起仲裁的那段时间韦雨工作忙,所以由吴志一个人张罗,提交仲裁委的《仲裁申请书》以吴志一人作为申请人并签名。

虽然还没有拿到房产证,但婚房已买下,婚事不能再拖了,俩人向民政局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就在领取结婚证的第二天,俩人收到仲裁委的裁决书,裁决开发商于该裁决书送达之日起20日内协助申请人吴志办理房屋的产权转移登记手续。20日后,由于开发商没有执行仲裁裁决,业主们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房地产权登记部门根据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书》及法院的《协助执行通知书》,将吴志和韦雨购买的这套婚房的产权从开发商名下强制转移至吴志名下。韦雨当时想着房产证反正是婚后取得的,即使登记在老公吴志一人名下,也是夫妻共同财产,就没有要求在房产证上增加自己的名字。可就是因为当时夫妻间的信任,却导致了后来的麻烦。

吴志和韦雨度过了5年的夫妻生活,俩人都感到这段婚姻无法再继续下去,俩人协商离婚,但就分割房产问题上二人出现了分歧。韦雨认为这个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应该平均分割;可是吴志却认为,这套房子是自己的婚前个人财产,原因是这套房最早以自己个人名义与开发商签订了《认购书》,开发商出具的该房的所有收款收据上都写的是自己一个人的名字,房产证上写的也是自己一个人的名字。俩人无法就房产分割事宜达成共识,万般无奈之下韦雨一纸诉状,将吴志起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决双方离婚并平均分割该房产。

在法庭上,被告吴志的代理律师辩称,虽然原告韦雨称其曾支付过部分房款,其主张的权利应是债权而不是物权,根据韦雨的相关证据,吴志可以向其返还部分购房款。吴志父母也为吴志支付了一部分房款,但不能因为曾支付过购房款就取得该房的产权,因为全部房款均是以吴志名义支付的,并登记在吴志名下,只有吴志才是房屋的唯一产权人。

法院裁判

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韦雨与被告吴志共同与开发商签订的《房地产买卖合同(现售)》,没有违反自愿原则和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且已被仲裁委员会作出的生效仲裁裁决认定为有效合同,据此,对该合同的法律效力法院予以认定,合同各方应按合同约定享受权利、履行义务。根据上述合同约定,原告韦雨享有涉案房产50%的产权份额。因原告韦雨和被告吴志在婚前对涉案房产均有出资,且约定各占房产50%的产权,并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该房产的产权,在婚后双方共同居住并使用该房屋,法院依法认定该房屋为原告韦雨和被告吴志的夫妻共同财产。

原告韦雨通过仲裁程序以及执行程序最终取得涉案房产所有权的法律依据是被告吴志、原告韦雨与开发商签订的《房地产买卖合同(现售)》,而不是《认购书》。《认购书》系被告吴志与开发商签订的预约性质合同,在房地产买卖合同签订后,上述《认购书》的效力即行终止。因为在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时,原告韦雨与被告吴志已形成恋爱关系,且原告韦雨有为购买涉案房产出资,约定原告韦雨与被告吴志各占涉案房产50%产权份额应为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另外,生效仲裁裁决也已确认上述房地产买卖合同的法律效力。涉案房产虽登记在被告吴志一人名下,但系在原告韦雨与被告吴志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登记至被告吴志名下的,双方并未约定归被告吴志个人所有,故依法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法院最终判决双方离婚并平均分割该房产。

颜宇丹律师评析

广东丹柱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颜宇丹认为,认购书是预约性质合同,在正式的房地产买卖合同签订后,认购书作为预约合同的效力即行终止。而本案中双方签订的正式的房地产买卖合同就认购书的内容作了变更,由认购书中买受人为男方一人,变更为房地产买卖合同中的男方和女方俩人,这是一种主体的变更。应当说,虽然只有男方一人提起仲裁申请,仲裁机构也应当依职权主动追加女方为共同申请人。本案中仲裁机构裁决将产权转移至申请人即男方一人名下,属于错漏主体。

本案中,男女双方在仲裁委作出裁决将产权转移至男方一人名下后,向法院申请强制过户前,应该书面约定该房产为夫妻双方共同财产,产权人为男方和女方俩人,以避免日后出现该房产是房产证上的产权人的婚前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律纠纷,这样的约定对二人在离婚时进行财产分割是具有法律约束力的。

小夫妻刚结婚就闹离婚 儿媳给公婆写退货申请书
原标题:夫妻结婚没多久就闹离婚 儿媳给公婆写退货申请书

事情是这样的,有一对夫妻才结婚没多久,就闹到要离婚,媳妇要把刚嫁的男人退货,她还写了一封退货申请书。

大伙来看看。

退货申请书

尊敬的公公婆婆:

你们好!

兹因2017年本人在你们处“购”得儿子一枚,“购买”后与他结婚,有结婚证为证。

现因几大罪状退货,望准许。罪状如下:

罪状一:涉嫌虚假宣传

婚前,信誓旦旦地对我承诺:“从现在开始,我只疼你一个,宠你、不欺负你,你开心了,我陪着你开心,你不开心,我装牛做马哄你开心。答应你的每件事都做到,对你讲得每句话都真心。永远觉得你是最漂亮的,心里只有你。”

婚后,你们的儿子说得最多的话变成了:“你啥时候下班啊?”、“今天吃啥呀?”、“厕所卫生纸没了,记得买。”

以上就是你们儿子的罪状,还有很多小细节我就不一一列举了,希望你们看到后能准许“退货”!

此致

儿媳

看过笑过也就算了,其实啊,世界那么大,两个人能相伴走到一起实属不易,所以更应该相互珍惜、彼此理解,未来的路还很长,希望每一对夫妻以后都可以幸福相伴。最后想说:老公不是身份,而是一种责任。老婆不是昵称,而是一种守护。一个人笑了,两个人才能好了;两个人好了,一个家才能圆了。人无完人,理解就是爱;事无十美,包容就是情。有爱有情,才是一个幸福的家庭!

[编辑:芃芃]

原标题:夫妻结婚没多久就闹离婚 儿媳给公婆写退货申请书

事情是这样的,有一对夫妻才结婚没多久,就闹到要离婚,媳妇要把刚嫁的男人退货,她还写了一封退货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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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好!

兹因2017年本人在你们处“购”得儿子一枚,“购买”后与他结婚,有结婚证为证。

现因几大罪状退货,望准许。罪状如下:

罪状一:涉嫌虚假宣传

婚前,信誓旦旦地对我承诺:“从现在开始,我只疼你一个,宠你、不欺负你,你开心了,我陪着你开心,你不开心,我装牛做马哄你开心。答应你的每件事都做到,对你讲得每句话都真心。永远觉得你是最漂亮的,心里只有你。”

婚后,你们的儿子说得最多的话变成了:“你啥时候下班啊?”、“今天吃啥呀?”、“厕所卫生纸没了,记得买。”

以上就是你们儿子的罪状,还有很多小细节我就不一一列举了,希望你们看到后能准许“退货”!

此致

儿媳

看过笑过也就算了,其实啊,世界那么大,两个人能相伴走到一起实属不易,所以更应该相互珍惜、彼此理解,未来的路还很长,希望每一对夫妻以后都可以幸福相伴。最后想说:老公不是身份,而是一种责任。老婆不是昵称,而是一种守护。一个人笑了,两个人才能好了;两个人好了,一个家才能圆了。人无完人,理解就是爱;事无十美,包容就是情。有爱有情,才是一个幸福的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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